是这样的 台湾警察最喜欢乱打轮胎
每次打轮胎 车子照样跑走
最后就是在某个住宅 逮捕
完全没有阻止的功能
明明就有不开枪的解决方法,像美国就是 用警棍敲破车窗 电击枪,直升机追踪 部属警车
和刺胎带做路障
在停车场就是用推杆 从后方 侧面等方式把对方车子铲起来或是停止后轮等动作
而台湾只会在 非必要情况下 使用致命武器 打轮胎,必要情况使用致命武器就是,情况
非常紧迫,必须使用致命武器 立即阻止对方
显然每次都是情况没那么紧迫,使用致命武器,也没有阻止到对方
根本就是在乱开枪阿
台湾警察什么时候 能认知到 对轮胎开枪是毫无意义且带有一定程度风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