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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25-11-07 08:15:47经济部突袭公告!无人机进口需事先核准 14项产品12月起全面纳管
ETTODAY 记者杨庭蒝/综合报导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6日晚间公告,自12月1日起,包含“其他无人机,仅供遥控飞行,最大起
飞重量不超过250公克”在内的14项无人机产品,将增列输入规定代号“617”,并纳入“海
关协助查核输入货品表”,未来进口无人机须先取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国防部的同意文件
,方可放行。
据公告内容,为配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推动遥控无人机源头管理,民航局于今年5月2日函请
贸易署协助增列输入规定,要求进口民用遥控无人机者,应事先取得该局核发的同意文件;
若为军用遥控无人机,则须取得国防部核发的进口许可文件。
贸易署说明,此次变更共计14项货品号列,涵盖从最大起飞重量250公克以下至150公斤的各
类无人机,均需依规定检附文件办理通关。
根据公告附件的“货品输入规定变更明细表”显示,凡属民用遥控无人机进口者,必须向民
航局申请核可;若产品尚未取得型式检验或认可,可于首次放行后12个月内,依最大起飞重
量限额进口少量样机(例如2公斤以上未达15公斤者可进口5架),免附核准文件,但需于报
单中填列专用代码。
此外,若进口之遥控无人机未装设导航设备或重量未达2公斤,同样可免附文件放行。至于
军用遥控无人机,则一律需持国防部核发之同意文件办理。
依据公告主文贸管理字第1147038381,此次修正系依《货品输入管理办法》第8条及民航局
相关公文办理,并将与“遥控无人机管理规则”之检验与登录施行日期同步,自114年12月1
日正式生效。
届时,海关将依输入代号“617”进行协助查核,未依规定检附相关核准或同意文件者,将
不得通关。
对于实际执行细节与影响范围,媒体询问贸易署副署长胡启娟未获回复;新闻联络人郑卉珍
表示,副署长目前不在国内,稍后将再对外说明。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306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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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再拍高雄大峡谷啊
再拍水库光电板啊
在山上画反潜训练禁飞区被骂
干脆源头管理,全部禁掉
敢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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