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11-05 07:36:41※ 引述《blackman451 (黑人)》之铭言:
: 记者蔡琛仪/综合报导
: 网红谢侑芯上个月在马来西亚猝逝,黄明志更被爆出牵涉其中,因涉及命案及毒品,震惊
: 各界;昨马来西亚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宣布命案有全新进展,因此警方将改以谋杀案
: 的罪名侦办,并将逮捕黄明志了解案情,不过黄明志昨整天未现身,因此遭大马警方通缉
: ,稍早黄明志终于发声。
《中国报》拍摄到的画面,供参:
https://images2.imgbox.com/0c/f2/NhvukEXE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2f/f0/24AXdrHx_o.jpg
https://images2.imgbox.com/31/13/94RPM4Ma_o.jpg
另外是黄明志发帖的照片:
https://images2.imgbox.com/a5/0b/oTWfxC7c_o.jpg
然后:
※ 引述《roygg (roygg)》之铭言:
: : 黄明志声明全文:
: : 刚从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经跟警察约了时间到警察局报案以及报到。现在已经抵达
: : 警局了,接下来我会全力协助警方调查,给社会大众和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 : 我不会逃,之前七次通缉令都是我自己主动去报到,不曾逃过。
: 借问一下
: 之前被通缉七次,加这次第八次
: 但是黄明志还是可以在台湾红起来
: 正常来说一次就出局了吧?
: 台湾是怎样的国家?有八卦吗?
如果我没记错,在这七次里面,大多都是触犯《煽动法令》,这在台湾有吗?
从大英帝国统治马来亚时期以来,虽然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废止“禁止批评政府”
部分),但都不敢完全废除
主要因素是在“三R”(即种族、宗教、王室),只是比起泰国的“冒犯君主罪”情形,
还轻微得多了...
至于脸书(《中国报》方面)上的舆论,则如下:
【第一帖(投案部分)】
“(英文)一下抓他,一下放他出来,一下通缉他,然后?玩捉迷藏。”
“大家都急什么?律师需要时间写剧本,Re稿,背稿,换衣,化妆,对它来说就是赶通告
……没事的,躺棺材都不怕的人,会怕警察局?”
“中国报小编,半夜还尽心尽力报导新闻”
“克隆替身”
“价位谈好了”
- “小心!
sekali被出卖。”
“刚才的照片是写自首,现在把照片换了写投案
应该小编接到老总的电话赶快改照片
不然给他放出来他应该找中国报开战了”
“黄明志 勇敢面对 如果是你没有杀害人 就是不用怕 加油”
“谈好价钱可以出来自首,这次应该不能保释了”
“78集,第一季演完”
“本来小编就够多独家了,现在的对象更给力更独家了,加油”
“应该是找到解决方法了....”
“谈好了。解决方法有了,现在是来走个场,做做戏,明天就放了”
“警察没说他是凶手……不要乱乱报”
“应该是为了父母不要逃离。父母到那么老了。”
“人言可畏,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真相尚未查清,网络便已开始审判——媒体带风向,众人随声附和,嘲笑与谩骂接踵而
来。
若他真有错,自当承担;但若他无辜呢?
最可怕的,是人心的冷漠。
心冷了,就难再暖。”
“也许一爆料就大地震”
“看 秃头哥 还能玩出什么花样?上得山多终遇虎,一沈百踩,这就是你多年累计下来的
仇恨。”
“期待你们的相爱相鲨,继续大战三百回合”
【第二帖(声明会给交代部分)】
“请一路报导到被处决”
“没有畏罪潜逃还好,一人做事一人当,两人共度一宵,他肯定是逃避不了责任,希望案
件尽快水落石出,加油!”
“找黄秋生商量”
“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小编”
“本来是一场悲剧,
然后小编做了50集的恶作剧(相信还会再加),
读者当喜剧。”
“流量排第一,buttt还是算了我不说了不然惹到小编我也好不了哪里去”
“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积极的报道、中国报全天候守着24小时不间断更新真的是服了”
【第三贴(警局自拍部分)】
“人家自拍是因为要证明他进警局前是没伤的,避免变猪头炳。”
- “他没证明他有没有头发,不然会说警察把他剃光头。”
“背后的老板够力啦!你们懂条毛线啊”
“应该不是自拍,是在拍下个MV的素材!记得跟server auto sync,不然进去后剪辑师不
好取得素材哦!”
“应该处理好了,信心满满”
“剧情需要刚刚在新山彩排好了的”
【第四贴(综合前述照片)】
“自首还有自拍,不要脸!”
“驻守的记者终于可以回家睡觉了”
“kit 来 kit 来,这次真的kit 来了”
“中国报小编失望了,人家还是去投案了哦”
“大家都知道帽子下面是啥,不用再戴了”
“加油吧!清者自清,希望你是清白的。”
“没事没事。一切$#@$按牌好了?清白就是清白,相信的就相信,不相信的就不相信,上
天自由暗牌。加油。神关了一面门,鬼也打开另一个门,天无绝人之路,公道自在刃心
,别听湖乱的报道”
“自首了,然后呢?
一条人命欸!”
“全马来西亚唯一戴毛线帽的男人 太好找了”
“不用戴帽子了 我们看过你botak的照片
马来西亚天气那么热 戴个毛帽 真的辛苦了”
“7-14天的免费咖喱饭!!!”
“姨妈屋企出来去警局报道 人家是关机休息、训醒才去。。警察叔叔那边。不会跑的”
“逃跑消失这么久终于肯出来了”
“本来谂住着草去印尼, 点知条船老收咗钱放飞机, 冇得拣, 要返去警察局报道”
“在新山找到后台了吗?”
【第五帖(律师报平安部分)】
“明早就会被带去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由于是302谋杀所以会被延长扣留7天,下星期届
满7天又会被带去推事庭再次延长扣留,最多7天总计不超过14天,所以在这14天内调查
完毕就会被控上法庭,由于是302没得保外候审,所以会一直被关着”
- “应该会转去误杀,谋杀目前来看好像站不住脚,动机是谋杀最重要一环,他目的只是
想屌鸡北没谋杀动鸡。”
- “这样就能专心写下一首歌”
“小编一直报一直报一直报
你不累,我们累了,睡觉睡觉睡觉”
“是出不来了……不是不出来”
“明年拿马来西亚 最佳新闻媒体奖”
“应该是抢了小编的女朋友了”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咬著不放”
“还是东森新闻比较好看!够夸张!够离谱!我现在才了解捕风捉影的真正意思了!所讲
的话题都是网上可以看到的资料!讲到他们好像有在现场似的!看了经过他们几个加的
料,我也感觉到我也好像在现场的!”
然后说到这边,顺带一提一件事:
艺人被处死刑不是没前例,不过要回溯到二零零一年的事,当时艺名“Mona Fandey ”的
Nur Maznah binti Ismail 因为演艺事业发展不顺,为了转运而同时身兼“巫医”一职(
去印尼棉兰学的)
由于涉嫌在施法过程中,谋杀时任彭亨州议员 Datuk Mazlan Idris 并使遗体身首异处,
加上曾涉及其他大大小小的类似案件,所以和其丈夫被处死刑(当时是“谋杀罪”的唯一
罚则),其后不管是到终审(联邦法院)或寻求特赦,都被驳回、拒绝
在送上绞刑台的时候,对于他们行刑前的表情,监狱官员的说法是“没有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