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MWi3 (在那叫什么)
2025-11-05 01:09:24刚叫gpt分析一下
,黄明志在大马只有死刑跟终身监禁选择
谋杀罪若成立难逃一死
黄明志会不会后悔没待在台湾?
以下Ai内容摘要:
黄明志案(2025) | 涉嫌与台湾网红谢侑芯死亡有关,警方验出其体内含多种毒品,原列
猝死案后升格为《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案。黄明志随后“弃保潜逃”,警方已列入通缉
名单。
马来西亚近年涉及“谋杀+毒品”的案件,法院实务上仍以死刑或终身监禁+鞭刑为主要量
刑;若被告“弃保潜逃”,则会被列入通缉名单,保释金没收,并在量刑时被视为不利因素
。
法律与实务重点
1. 谋杀罪(刑事法典第302条):仍属死刑罪行,虽然2023年后废除了“强制死刑”,但法
院对于谋杀案仍多维持死刑判决。
2. 毒品贩运(Dangerous Drugs Act 1952, s.39B):修法后法官可改判终身监禁+鞭刑,
但若情节重大,仍可能判死刑。
3. 弃保潜逃:属程序性违法,会导致保释金没收、通缉在案,并在量刑时被视为“不合作
”因素,加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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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谋杀罪(刑事法典第302条)
- 条文规定:凡被判谋杀罪名成立者,必须判处死刑。
- 马来西亚长期以来对谋杀罪采取强制死刑制度,虽然近年有修法讨论,但在现行法律
下,谋杀罪仍属“唯一刑罚为死刑”的罪行。
- 来源: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02条(Penal Code, Section 302)。
2. 毒品相关罪行(Dangerous Drugs Act 1952)
- 若仅是“吸食毒品”或“持有少量毒品”,通常刑期为监禁数年及鞭刑。
- 若涉及“贩运毒品”(trafficking),则依第39B条,强制死刑(虽然2023年后修法
允许法官酌情改判终身监禁与鞭刑,但死刑仍是主要刑罚之一)。
- 来源:Dangerous Drugs Act 1952, Section 3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