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自翟本乔脸书:
《20251030 勘验光盘笔记之二:林俊言就是要黄景茂咬柯文哲》
在这份光盘开始之前
林俊言跟黄景茂及辩护律师应该已经讲了很久了
因为在大约四分钟的地方
林俊言差不多是把他的故事再讲了一遍之后
律师就说“我们还是作无罪答辩”
林俊言不太愿意相信,又再问“要作无罪答辩?”
律师客气但坚定地说“是”
来回了两次之后
林俊言说“好!要作无罪答辩那你们就来把事情交待清楚...”
接下来的话很难分辨
但林俊言的态度就是明显地不耐烦了。
林:你交待一下柯文哲市长是怎么交办这个案子的?
黄/林交错:...10x年...申请恢复12万平方公尺...560%...
林:所以就要给他过这样子...所以要研议...4/14交办...那副市长说的...
整个途中林俊言不停地打断黄景茂的发言。
林:有图利,但是因为市长交办,我还是办,是不是?
黄:不是,我们是签给彭副市长,说有公务员认为可能有图利的问题,要如何处理?
林:有图利的问题,你们还是往上签,不就是违法?
黄:是往上签,看到底有没有图利,所以要研议...
林:所以有违法,还是往上签。
林俊言就这样继续夹缠不清了几分钟,然后到了骂辩护人那一段。
再下来是黄景茂解释“送研议”只是请都委会提供意见,然后林俊言就开始扣帽子。
林:所以都委会可以做图利的决定喔?都委会可以做出图利的决定吗?
黄:不是、不是,只是参考他们的意见...
林:那应该要驳回齁?
前后大约六分钟的对话,但笔录只写了三行。
接下来到了郑律师所说的关键段落。
林:彭副市长事先就要给他通过啊 (叫书记官打字,又说了两遍) 柯文哲交代 (叫书记官
打字),3/10就收到柯文哲市长的指示,要让京华城通过研议 (又说了两遍),纵然有违法
也会把他推过,跟你一样啊!
黄:没有没有...阻挡...签呈...(前后几句一直被林俊言打断)
林:市长要你做违法的事,你也没有拒绝啊?
黄:...市长交给彭副...
林:彭副当都委会主委,你在都发局,市长要通过,你们就给他推过去,抓你们两个头就
好了啊!不然要抓谁?公务员跟你说违法,你继续推,你要跟我说是市长的交代,我可以
接受。这样就是市长叫你做违法的事情。
所以搞了半天,林俊言就是要黄景茂咬柯文哲。
黄:...研议不一定会过...
林:上面都乔好了啊!
黄:没乔好啦!都委会那么多委员,不一定会通过...
林俊言唸给书记官打字:“纵然有违法,还是要推研议,市长交办”,但书记官迟疑,没
有照办。林俊言又重复:“市长交办,纵然违法,还是要推研议”。
黄: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书记官没有打字。
林俊言就继续鬼打墙,持续了一两分钟
中间很多时候两个人一起讲话
听不出来是在说什么
后来林俊言又唸给书记官打字
“虽然有违法,我还是把它推过去”。
黄景茂:我没有讲说会违法...
林俊言打断:怎么会没有?这公文说有,上你有签名哦!
在后面结论的时候徐履冰律师有说明:
公文上是说“若不经任何程序就把120284的面积还给威京集团,那会违法”
所以林俊言在这里就是用断章取义的方法来混淆。
这一段前后大约七分钟,黄景茂一直说没有违法
但笔录上的记载变成“柯市长命令要推进去都委会研议,我知道有违法,但还是依照命令
‘奉交下’推进去都委会。”
林俊言还特别交待书记官把奉交下三个字加上引号。
后面检察官结论时特别声明奉交下三个字是黄景茂自己讲的
在24:06和24:42各一次,不是检察官编出来的
但那又怎么样?还是没有违法啊!
这段验完之后法官跳到1:03:18开始
这段黄景茂是以证人身份应讯
所以律师不能坐在他身边
林俊言基本上重复前面的问题
把笔录复制贴上。黄景茂有好几次要求更正
但林俊言没有理会,书记官也没有修改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