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林俐
3.完整新闻标题:
12岁少年买1600万元淡水房,完全不用缴赠与税!聪明父用1招,国税局认定税金全免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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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帮子女买房,国税局教最省税方法!(示意图/取自photo-ac)
父母想要资助子女购买房地产,怎么做最省税?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日前就分享一个案例,一位12岁少年用1600万元买下淡水千万房,爸爸拿出1项关键证明,让国税局认定免缴赠与税。
赤辰e儿子1600万元淡水房,一毛赠与税都不用缴国税局表示,近日接获民众询问,由于未成年人无法单独为法律行为,因此买房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执行,那么该怎么做才不用缴赠与税?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5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所购置之财产,视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不过,民众若能证明支付之款项属于购买人所有者就不在此限。因此,未成年人买房免赠与税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提出“资金来源证明”,如果纳税义务人能证明未成年人买房资金都是自有的,如遗赠、分年赠与或继承之存款,并提示支付价款资金流程及买受人之银行存摺或交易明细表等资料,国税局稽征机关查明若属实,即免课征赠与税。
国税局也举例说明,一名12岁少年花1600万元买下淡水的房子,父亲主张儿子的买房基金都是历年受赠取得,并提供儿子历年受赠现金的帐户存摺、转帐资料影本。国税局查证后,证实儿子1600万元存款真的是历年父亲赠与,未有提领另作他用之情形,因此认定是自有资金,不用缴交赠与税。
父母想资助子女买房 资金来源证明务必保留好国税局提醒,未成年人购买不动产、财产须以自有资金给付,且该资金未经提领另作他用,并保留资金收付证明,就能适用《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5款》规定,免课征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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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那不就要每天祈祷小孩不要交到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