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a77jj (aa77jj)
2025-11-01 17:44:26※ 引述《hawick (刺猬哲学)》之铭言:
: 如果双方已无共同生活的意愿
: 但是因为共同利益的关系导致男方不肯签字离婚
: 最好的解法是不是主动搞外遇让男方颜面尽失
: 即使需要赔偿侵犯配偶权大概最多五十万
: 花五十万离开婚姻的牢笼很划算吧
: 还有其他什么更好的方法达到目的吗?
这个身边有亲身案例
真人真事
有一对夫妻有三个小孩
从大学交往到结婚看起来超级模范家庭的那种
结果老婆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
直接去外面跟别人有小孩
后来马上就离婚了
应该没有男生可以接受老婆这样还不离婚的啦
女生如果想离婚 这的确是最快的方法
男生想离婚喔 ㄎㄎ 就不能用这个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