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监察院邀集光电业界调查,建言我国释出农

楼主: d8917936 (OKAS)   2025-10-29 08:52:43
监察院邀集光电业界调查,建言我国释出农地种电、渔电脱勾,民团:无视民意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229975/
上下游记者 林吉洋·时事.政策·2025 年 10 月 28 日
监察院日前发布调查报告,调查主因为外商控诉台湾光电投资环境恶化,内容列举业者建
言,包含松绑农地释出种电、渔电共生应脱勾,不应强制业者承担养殖责任,监察院函请
行政院督促各部会确实检讨改进。
报告释出后,多个民间团体质疑公正性可议,认为监院报告仅听“业者一面之词”,农渔
民认为,报告形同要求政府弃守“农地农用”原则。学者评论报告略嫌粗糙,未正视光电
使农地破碎化,农业环境恶化问题。
报告载明业界心声:“渔归渔、电归电”
10月8日监察院发布一份光电调查报告,报告由监察委员纪惠容、范巽绿及田秋堇署名,
本案起因于外商负责人向媒体控诉台湾绿能政策修改频繁、民间杂音多、黑道介入及公权
力不作为等情事,导致国际开发商放弃台湾市场。
监察院并透过“太阳光电产业永续发展协会”(下称光电协会或协会)邀请来台投资光电
案场外资业者,对我国光电发展提供建言,并行文行政院及相关部会,作为改善行政作为
依据,并需函复光电产协会。
在这份报告里面,大量引述光电业界意见,将“渔电共生”发展瓶颈归因于“政府监管强
度过大”(p6),“渔电共生养殖事实应以6大养殖单据加上7成产出囗检核标准”,将
“导致案场投资与银行融资条件失效”(p33-34),认为渔电共生应回归“渔归渔、电
归电”。
报告指出,渔电共生上路以来,若无光电收益补贴,养殖户普遍缺乏持续经营意愿,而若
强制光电业者投入养殖,则难以克服专业门槛。针对光电业者希望渔电共生不再强迫光电
肩负养殖责任,监察院要求经济部与农业部研拟有效措施,检讨改善。
报告援引业者建言,要求放宽农地释出
报告亦援引业者意见指出,“(光电)每年新增地面型2GW,所需用地约2000公顷,仅占
全国农地面积的千分之二对粮食安全影响极低。”并主张因人口老化、劳动力短缺,造成
逾5万公顷长期休耕土地,土地使用缺乏弹性。
报告载明,应明确区分土地开发与电业申设角色,建置开发则交由专业光电业者。
环保团体:报告无视农业与环境受害,未正视居民权益,难以取信
彰化县环保联盟总干事施月英认为,报告大量引述业者意见,将光电发展困境归因于推动
层级不足、审查冗长行政效率不足,而不是政策方向错误。她认为报告忽略光电破坏环境
、社区抗争与黑道介入,以业者受害包装为外资困境,忽略农民、养殖户跟社区居民的真
实受害经验。
施月英也批评,在光电产业乱象中,得利者是投机的业者、地主、中介商跟地方派系,报
告对“地方为何反弹”未提出解释,更忽略中央政策责任,诸如缺乏区位规划、社会沟通
与透明监督机制。
施月英主张,监察院应该对光电政策全面检讨,包括审查过程与环评制度缺失,及绿能发
展目标与国土安全如何权衡,此外也应探讨居民跟社区参与机制不足问题,更应该详查光
电有多少位于环境敏感区、生态栖地,评估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应该深入调查绿能
投资在台湾停留现况,其利益分配与土地租金是否公平。
规划学者:日本农电制度无法比拟,政策持续失灵,将持续恶化农业环境
成功大学都市计画系教授黄伟茹,也是学界能源公正转型监督小组发起人,她曾经在2023
年发起学界连署,建言光电发展应遵循国土规划原则并坚守公正转型路径,促使政府暂缓
划设“低地力土地”。她认为这份调查报告略嫌粗糙,特别是意见四“与农争地”及意见
五“渔电共生”特别具有争议性。
关于农地部分,光电发展已超过十年,报告并未检讨究竟已开发多少农地作地面光电使用
,报告仅援引业界意见“地面型光电所需用地每年需求2000公顷农地”(p5),仅占“全
国农地千分之二”,有操弄数字之嫌。而且业界称每年休耕、闲置面积20万公顷与事实不
符。依农业统计,每年休耕面积仅五万公顷。
黄伟茹表示,业者以日本为例提出开放农电共生,但却未同样全面比较日本采取变更型或
共生型的总面积及占农地比例,日本耕地面积400多万公顷,约为台湾五至六倍,两国整
体情况并不相同,无法比拟。
黄伟茹认为,业界连渔电共生都做不好,要求改采“渔归渔、电归电”,那么急迫开放农
电共生将导致相同结果。现在日本已经面临白米必须进口的窘境,如果我国政策持续失灵
,那可以预见台湾未来有可能也是相同路径,光电仅取走土地,偏废农业发展,无法维护
及提升农业生产环境。
养协:养殖用地以养殖为主,渔、电分离除非政府弃守“农地农用”
对此,中华民国养殖协会执行长侯彦隆认为,光电投资紧缩、外资撤退是事实。但他也指
出,政府释出两万公顷养殖土地提供业者设置光电,是基于“附加功能”,也就是养殖具
有结合光电设施的可能性,因此提出“养殖为主,绿能加值”原则。业者若不希望再负担
养殖责任,除非走变更,或者政府修法改变“农地农用”原则,否则养殖用地仍应以养殖
用途为主。
有关光电业者提出“渔归渔、电归电”的诉求,侯彦隆认为,渔电共生政策推动上路以来
,不该只锁定“土地整合”,更应该找出“养殖专业者”。他表示光电商开发渔电时,面
对20、30养殖户有管理困难,需要专业养殖公司角色作渔业管理,这也符合台湾水产行业
改革所需,个体户难以形成规模,借由渔电共生催生出企业化养殖公司。
侯彦隆感叹,渔电共生有机会成功,也能促成专业养殖公司形成,台盐绿能曾经有机会建
立典范,只可惜从土地整合到案场兴建、再做渔业管理,其中“太多人上下其手”,谋取
短期利益,却断送创新产业模式的契机。现在政府导入养殖团体也是这个原因,希望由专
业团体作为中介组织,但是一切需要时间磨合。
在地抗争者:遗憾监察院仅听厂商一面之词,未倾听人民痛苦心声
吴连进是云林四湖乡反风机自救会会长,从反对陆域风机设置开始,援助口湖乡谢厝村跟
元长乡瓦磘村等光电开发冲突案的抗争民众,他认为监察院应全面检讨能源政策,而非仅
凭厂商一面之词,形同“护航绿能”。
他以云林瓦磘村为例,社区知情权参与权被没收,光电冲击社区环境,但却没有民众参与
程序、面对资讯落差,只能被动告知,最后只能采取抗争手段,向地方政府追讨公理。吴
连进也举口湖反变电站自救会抗争近3年为例,村民从未要求回馈金,业界把地方反弹归
因于回馈金分配不够,是“自绝于民意之外”。
社运人士:政府压缩转型时间,立法不足厂商也成受害者
社运人士、苗栗县环保联盟理事长陈祺忠认为,业者陈情所言“开发环境”恶化,申设过
程业者“信赖保护”不足,正是因为能源转型初期为冲刺发电量,法规宽松导致过多争议
,开发造成的外部成本没有纳入,抗争四处频发。监察院报告反凸显问题:政府为压缩转
型时间,立法不足使厂商也成为受害者。
陈祺忠更认为,能源业者并不是无辜者,绿能业者在诸多能源开发过程,并未提升在地环
境与社区居民的共存共荣,只追求能源业利益最大化,亦不符ESG精神,导致绿能形象崩
坏,业界也有责任。
陈祺忠认为,农地农用是国土法规的根本原则,他认为这份报告用意在于强化“放弃农渔
业论”,游说法规更大幅度容许农渔土地转作能源用地,将导致地主倾向废耕,农渔业恐
怕难以生存。
报告中指出“约八成光电案场开发出现土地开发商绑电业执照现象”(p.9),以开发半
成品案场转售,这批业者无技术、无资金背景,采取“以小资金博大利润”的风险策略。
陈祺忠认为,导致土地掮客反噬能源业,行业乱象纷起弊端重重,正是因为光电以取得土
地优先,并不重视社区、环境。
反对者:简化问题转移责任,绿能失信于民
施月英表示,这份报告焦点是“如何让外商恢复信心,加速行政审查。”但真正应该问的
问题是“绿能政策为何让外商、居民跟环境保育者都不信任政府?”把问题归因在地方政
府跟效率,她认为这是一种政治责任转移,只为了维持中央政策“方向正确、只是执行不
力”的表象。
吴连进表示,在国家能源政策主导下,放任业者四处圈地开发,养殖户失去鱼塭,农民承
受土地租金上涨,平地造林被砍树种电,山坡被夷平,湿地被盖上光电板,冲突一再重演
是光电不被民众信任主因,监察院应该纠正当时制定政策人员,而非“背离民意,越走越
远。”
十年过去该是重新审视渔电共生 农地种电政策了
立意良善作法粗造 赶鸭子上架但又缺乏监管配套
民进党政府应该要思考改变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