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ahi98 (あさひ)
2025-10-21 20:08:20这也太,牵手也算的话,就不是交往了!
明知道还跑去男方租屋处睡觉?
第一,第三超过期限,是不是分三次告?有可能第一次跟第三次属于较轻微,提告时效较短
?
第二次是快摸到双峰所以时效较长提告成功,真的很像是要交往来赚钱的
台男悲歌,想去花钱政府不开放,偷偷去还会被抓去罚钱寄通知函到家里
不花钱交往女友,还要被女友当提款机,提款机钱给的不够多,就直接杀鸡取卵提告
台湾社会根本就是少子化元凶
※ 引述《emperor (派萝派萝得第一)》之铭言
: 媒体来源:自由
: 记者署名:王俊忠
: 完整新闻标题:女大生允交往、禁摸身体 学长踩红线还摸到双峰下场曝
: 完整新闻内文:
: 1名女大学生因同校的郭姓学长积极追求,她勉强同意与学长试着交往、但明确告知“她
: 身体不喜欢被触摸”,郭男却3度触摸其身体,第2次还摸到双峰。女大生愤而提告求赔偿
: ,台南地院依双方line对话、认定郭男明知故犯,判赔12万元慰抚金给学妹。
: 对于郭男3次涉触摸学妹身体的行为,女大生也提刑事告诉,但第1次、第3次行为已超过
: 告诉时间,检方不起诉;不过,郭第2次的触摸行为,则被一、二审依乘机猥亵罪判刑6月
: 、得易科罚金。
: 女大生控诉说,约在2021年11月底起试着与郭男交往,交往期间多次明确告知学长“她身
: 体不喜欢被触摸”,郭明知仍于2022年1月23日在郭的租住处,趁她不及防备,徒手抱她
: 腰部举高,从椅子移到床上并压住她的身体,接着又吻她头部(第1次行为)。
: 同年1月24日晚间到隔天凌晨,郭男留宿在女大生租住处,趁女方熟睡时、从背后环抱她
: ,并碰到女方的双侧胸部猥亵,女方惊醒咬郭的手,郭才罢手(第2次行为);同年1月26
: 日,郭男在女方租住处又趁学妹不及防备,掀起女方上衣并摸腰部(第3次行为)。
: 郭男对学妹主张的3次触碰行为并不争执,但他认为双方既是男女朋友,身体接触符合一
: 般男女交往的常情,也很尊重学妹自主权,没有猥亵行为。如学妹对3次行为感到不舒服
: ,何以事后两人互动仍正常;学妹的母亲还邀他一起出游,这些请法院审酌。
: 由于郭男第2次碰触行为,被一、二审均判刑6月;郭又否认猥亵女友。台南地院民事法官
: 检视两人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女大生多次对郭男表明排斥他接触其身体,郭仍趁女方不
: 备、前后碰触女大生3次,的确侵害女方的身体自主权,判赔12万元给女大生;可上诉。
: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18836
: 备注: 计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