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不同命!教保员被排除“身心调适假” 工会怒批行政院漠视
2025/10/21 中时 李侑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021002563-260405?chdtv
行政院已拍板,正式教师与代理教师每年可享3天“身心调适假”,但同样在公立幼儿园
内担任教育与照顾工作的教保员,却因适用《劳动基准法》,再次被排除在政策之外。全
国幼教产业工会认为,假期制度不应身分类别有所差异,呼吁行政院、国教署勿漠视基层
教育工作者权益,将公幼教保员纳入保障范围。
全国幼教产业工会表示,教保员的工作内容与幼教师几乎无异,不仅承担幼儿照顾责任,
也投入课程与教学活动,是幼儿园日常运作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面对幼儿情绪、突发状
况与家长沟通等高度情绪劳务,教保员的心理压力完全等同教师。然而在制度上,他们却
被归为劳工身分,无法享有同样的假别与福利,形成“同园不同命”的现象。
全国幼教产业工会提到,教保员在公立学校是唯一依《劳基法》进用的人员,也是公立幼
儿园维系运作的重要正式人力,然而政府每次推出任何新福利时,却总让这群弱势少数被
“遗漏”在外,这样的忽视不仅是制度设计的缺陷,更是对基层教育工作者努力的漠视。
身心调适假原本应该是保障教育现场人员心理健康的措施,不应因身分类别而有差别待遇
。
为此,全国幼教产业工会提出三点呼吁:(一)公教身心调适假办法及规定,纳入公幼教保
员,可享有3天“身心调适假”,得并入事假且不扣薪,以保障所有幼教工作者的基本休
息权。(二)由国教署统一规范并公告适用对象,避免各县市机关以“《劳基法》适用”为
由推诿卸责。(三)检讨公幼人员双轨聘任制度,从源头改善“同工不同权”的结构性问题
,让教保员不再成为被牺牲的教育劳动者。
6.备注:
这是少子化的政绩之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