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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C (花严)
2025-10-17 21:51:50前高院法官陈贻男涉偷查134笔个资 北检缓起诉处分
中央社 2025/10/17 14:52 更新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7日电)已退休的前台湾高等法院庭长陈贻男,涉嫌于民国98年
至100年间假藉职务上机会登入户役政系统,偷查女法官等人个资共134笔。北检今天将陈
贻男缓起诉处分1年,须支付公库12万元。
台北地检署指出,陈贻男于民国82年担任台湾高等法院法官,98年9月至100年9月担任高
院庭长,案发后于101年1月16日退休。
检方查出,陈贻男自98年2月起至100年9月2日止,接续利用高院办公室的公务电脑,登入
司法院单一登入窗口户役政之电子闸门、法务部户役政资讯连结、联合征信、入出境、票
据信用资讯连结等作业系统后,查询与审判无关的个人资料共134笔。
检方指出,陈贻男查询个资的对象包括高院女法官、房客及当时配偶的主治医师等人。
监察院于101年3月间弹劾陈贻男,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已改制为惩戒法院)。当时
的公惩会于同年4月间议决陈贻男降2级改叙。有民众去年向北检告发陈贻男涉及刑事责任
。
北检指出,陈贻男在侦查中对犯罪事实坦承不讳,审酌陈贻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前
无犯罪纪录,素行良好,因一时失虑,致罹刑章,并未将所查资料加以利用、行使,今天
将陈贻男缓起诉处分,期间为1年,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3个月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2
万元。(编辑:李锡璋)1141017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0170097.aspx
备注:
网络公开资料制图,个资不当利用->羁押两个月
高院庭长偷查个资->一时失虑缓起诉
司法改革大成功!
https://i.imgur.com/MBAlOeo.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