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看了一下,其实大家都有共识,知道这件事根本小事,
相信这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或是党政打击的对手。
而就算如此,也有N个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那真正问题出在哪呢?
看来似乎就是程序。
因为它的程序已经被启动了,而过程中又各种配合主动认自首,
似乎搞到所有人都不办不行,却又明知根本可以小事的程度,
导致无法被踩刹车,加上近年风气影响,也没人敢跳出来踩刹车,
然后检察官也一句不能有现代廖添丁的话下去,法官也不阻止,
就这样对“好人”贪污32元的审判一路前进到底。
相信大家这样的例子,应该可以举出很多。
会不会这也已是台湾社会的一种“摆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