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惊小怪,以前看到皇帝出巡,
除了不能直视外,还要跪下,甚至回避,
现在只是不能拍而已,
证明台湾很民主。
台湾的民主终于进步成青鸟的样子了。
※ 引述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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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threads.com/@xun_1120/post/DPp2cgJEhzi
: https://i.meee.com.tw/w0TqCD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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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总统车队到底违反哪条法规啊?
: 警:我们在执勤公务齁 按照法条有刑法135-136-138-140-141妨碍秩序及社会秩序维护法
: 都可以处理齁,我们在执勤特种勤务,你拍摄特种勤务就是有违反,你拍特种车队就是有
: 违反…
: 然后车队接近他去控号志叫另一个警察看着我第一次拍中分O头的车就遇到这种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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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meee.com.tw/oY9eAy5.png
: 影片 https://streamable.com/k8i4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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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留言 https://i.meee.com.tw/bYf596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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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t分析 https://i.meee.com.tw/sBplKp9.png
: 刑法第135条(妨害公务):要有“对执勤者施以强暴或胁迫”才成立;单纯举机拍摄不
: 构成。
: 刑法第136条(结伙妨害公务):须“三人以上”在公共场所犯前条之罪,仍以有强暴、
: 胁迫为前提;不是拿来管单纯拍摄。
: 刑法第138条(妨害职务上掌管文书物品):是针对毁损、隐匿公文物;与拍摄无关。
: 刑法第140条(侮辱公务员或职务):要在执勤时“当场侮辱”或“公然侮辱职务”才会
: 触法;纯拍摄没有侮辱内容,不会成立。
: 刑法第141条(毁损公告文告):是撕毁、污损张贴文告;跟拍摄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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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结:上列条文没有任何一条把“拍摄”本身定为犯罪;要到妨害公务,必须有强暴/胁
: 迫或实质干扰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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