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TaiwanPlus12强纪录片被YT版权炮下架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10-11 07:41:24
※ 引述《psychohero (Saitama)》之铭言:
: TaiwanPlus制作12强纪录片
: 9号正式推出
: 刚刚被发现被爱尔达提出版权炮(著作权声明)
: 已经无法观看了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gtGsM7N3eE
: 正式公开播送期间:(10/9~10/10)
: 补充一下 https://bit.ly/4nHovk7
: 官网可看
: 不知道到底是有授权,但被爱尔达误送版权声明然后被ban
: 还是根本没授权,但不会这么扯吧
: 推 clv: 叫大法官出来释宪有没有违宪 118.163.34.45 10/11 00:52
反倒是觉得,释宪也没用
而且这种状况,一般必须先到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智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才能下
定论(不过前提是乔不拢啦)
按照该院一一二年度民著上字第二十号民事判决:
按未经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或授权,意图供公众透过网络公开传输或重制他人著作,侵害著
作财产权,对公众提供可公开传输或重制著作之电脑程式或其他技术,而受有利益者,视
为侵害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第七款定有明文。依其立法理由谓“部分不肖
网络平台业者,以免费提供电脑下载程式为号召,并借口收取手续费与网络维修费等营利
行为,在网络上直接媒合下载与上传著作权人之文字与影音著作,却不愿支付权利金给著
作权人,严重侵害著作权人之合法权益,及故意陷付费良善下载者于民、刑法之追诉恐惧
中,上述行为至为不当,有必要明确修法来规范不肖平台业者的行为”等语可知,本款主
要规范对象为网络服务业者,于未经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或授权,意图供公众透过网络公开
传输或重制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财产权,而对公众提供可公开传输或重制著作之电脑程式
或其他技术,致受有利益为要件。
这种通常是私法上的争议,纵使穷尽一切法律程序而要上宪法法庭,也会因为“没有违背
经验原则”等专业术语,而在审查庭被挡下来
且直到目前为止,也鲜少见到能进入大法庭裁判的民事(非家事范围)案件,所以只能自
行解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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