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何不修掉图利罪放行辉达

楼主: treeeasy (找个爱阅读及运动的妳)   2025-10-06 10:10:23
※ 引述《Killercat (杀人猫™)》之铭言:
: ※ 引述《yuyugh2015 (yuyugh)》之铭言:
: : 如题
: : 这法很明显就有问题了吧,为何不能修掉让辉达进驻,这条法又不是宪法,难到修不

: : ,真的很疑惑
: 图利罪其实法定要件非常明确
: 第 131 条
: 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明知违背法令,直接或间接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
: 益,因而获得利益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 1. 要违法 2. 你要知道这是违法
: 不要被北检一直努力去栽柯文哲这件事情吓到,图利罪本身是没问题的
: 又公展又审议会讨论又走法遵流程还能被栽图利罪
: 那是北检的问题,不是法条的问题。
: 民进党把法律最基本的信赖保护原则都搞成这样,一辈子看不起这烂党
说得很好,是用法错误的北检的问题。
图利罪没有问题,但遇到北检这些人,胡乱认违法,合法程序的都计案,硬要扯都更,连
违反什么法都讲不出来,硬要说违反都更条例,然后北检就先羁押你一年,吓死所有依法
行政的公务员。
所以图利法要先把如何认定违法这件事讲清楚,不然没人敢做事,柯案图利罪跟贪污罪部
分一定会判无罪,到时就可以好好检讨,如何避免检方误用图利罪。
我认为针对像违反都计法等属行政事务法令,一定要先有行政法院判决判例,第一个判例
就判定行政撤销或失效即可,而后若公务员明
知已有法令判例解释下,仍然做了相同的错误行为,届时才有判图利罪的空间。
高案也是一样,若是之前立委公积金也都有一样的作法,应该要先有行政法院判决行为违
反立院组织法,而后若还有立委违反法律明确解释,那时才有论罪的空间。
有没有违反法律,若是社会大众无法有明确的统一认定(像是杀人,伤害等),是否涉属
犯罪行为认定分歧下,若这样也可以判刑,那社会真的很可怕,因为处处是违法陷阱,因
为法律没有明确告诉我们,那些行为涉及违法,当你误闯法律时,才有判例出现,而你就
是那个判例的牺牲者,多可怕呀,不认为这样是合理的法治环境,不教而杀谓之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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