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毒鸳鸯沦车手重判! 男应执行13年 刑度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5-10-05 08:20:35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毒鸳鸯沦车手重判! 男应执行13年 刑度直逼杀人罪
4.完整新闻内文:彰化县46岁詹姓临时工,与从事看护的曾姓妻子,都曾因毒品入狱,出狱后竟共同转战诈
团担任“取簿手”与车手,两人在全台犯下近百起案件,曾女犯44案判刑51年8月,应执
行7年8月;詹男犯53案,合计判58年5月,应执行13年,刑度之重堪比杀人罪。
刑事局去年11月曾破获越南籍诈团车手案,两名阮姓犯嫌分别被判12年6月、10年2月,引
发量刑是否过重的讨论。不过依据司法院“事实型量刑资讯系统”统计,近年地方法院对
“普通杀人罪”的平均量刑为13年3月,詹男的刑度已直逼杀人重罪标准;而曾女的刑度
,亦比“持刀抢劫”等加重强盗罪的平均刑度7年4月更重。
判决书指出,詹男与曾女是夫妻,两人于2022年底加入诈骗集团,曾女负责到超商领取被
害人寄出的提款卡与存摺,再交由詹男转交上游,并一同前往各地提领赃款。后来曾女被
逮后,詹男一度被台北地检署发布通缉,有家归不得,流落公园过夜。
不过詹男在逃期间仍继续行骗,2023年3月假冒投资公司“外派经理”,在新北市向被害
人面交诈取200万元现金,另在台北市伪造投资公司收据,骗走80万元。不仅如此,他甚
至将歪脑筋动到妻子与前夫所生女儿身上,2023年2月受曾女委托,归还女儿的邮局金融
卡及密码,他却违背信任,把邮局帐户转交诈骗集团,致使亲人帐户沦为犯罪工具。
全案经各地法院审理,曾女因涉44起诈欺案件,由台北、彰化、高雄三地法院合计判刑51
年8月,由台北地院定应执行刑7年8月;詹男涉53起案件,由台北、彰化、新北、士林、
高雄五地法院共判刑58年5月,彰化地院裁定应执行13年,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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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持棒将人打成植物人判八年,诈骗判13年.法律的刑度真的是件很难拿捏的事情...
不过诈骗也许比杀人更可恶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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