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3岁男童到旅店强打手枪 新竹恶男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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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记者
蔡彰
盛
新竹张姓男子将13岁男童带往旅店,强行掏出小鸡鸡打手枪,最后认罪且赔偿换取缓刑,新竹地院依强制猥亵幼童罪将他判刑。
法官调查,张男与未满14岁儿童小明为朋友关系,去年3月31日9时在竹市某旅店房间内,未经同意,即迳将手自小明短裤裤管伸入触摸生殖器,小明立即将张男的手拍掉、将裤管往下拉,试图阻止,但张男仍不顾小明阻止,强行将小明生殖器自裤管掏出,并套弄小弟弟为小明打手枪。
法官审酌张男为一具有智识、社会经验之成年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本应知其分际,却明知男童真实年龄,仍违反其意愿加以猥亵,然其无前科且事后积极达成调解,并已给付全部赔偿金,足见其确系真挚地竭力弥补损害,更获得被害人及其父母谅解,犯后态度良好。
最后法官依强制猥亵幼童罪将张男判刑1年6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缓刑期间内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法治教育课程6场次,且禁止对小明实施不法侵害行为。
备注:
又有恋童屁甲甲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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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性侵未成年男童
结果竟还能荣获得缓刑
不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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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真的有甲甲身体力行同志游行诉求
你各位还敢乱支持甲甲ㄇ?
呕恶恶恶恶恶呕呕呕呕恶恶恶呕恶恶恶恶
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