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只查绿营遭批偏心 黄国昌呛“给我当检

楼主: amanda815625 (樱井)   2025-10-01 17:30:19
平心而论
我认为
假设黄国昌符合提名资格
总统提名黄国昌当检察总长是适切的
应该让黄国昌全面放手施为
彻底扫荡各党各派所有不法
既然黄国昌都承诺全面扫荡了
就该让他做做看
假设我是赖清德总统
只要符合资格
一定提名黄国昌当检察总长
黄国昌要全面扫荡所有犯罪
我就全面支持他放手去做
不管蓝绿白
通通扫荡干净
存在不法就通通扫荡
当然不能分颜色
而是所有的案件
证据到哪里就办到哪里
不过
重点是资格问题
依《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6条之规定,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应就具下列资格之一,并有领导才能者遴任之: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或惩戒法院院长者。
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检察署检察官、高等法院院长或高等检察署检察长合计五年以上者。
曾任实任法官、检察官十年以上,或任实任法官、检察官并任司法行政人员合计十年以上者。
从以上叙述
黄国昌恐怕不符合检察总长提名资格
但黄国昌可以当法务部长
因为法务部长是政务官
不需要司法官资格
但是
依资料:
法务部长所负责的“检察行政”业务,限于“政策规划、法规研拟、指导及监督”等行政事务,而不涉及个案的侦办方向、侦办作为或侦查结果。检察官对于侦办中的侦查个案,没有向法务部长报告或取得部长同意的义务,法务部长也不可以对检察官侦办中的个案指手划脚、下指导棋。过去,就曾经有法务部长疑似关说侦查中个案,因而黯然下台的前例。(注:马英九前总统任内)
所以法务部长依法不得插手个案
也就是法务部长依法不得介入个案
否则干预就是违法
会面临司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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