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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an (僅供åƒè€ƒ)
2025-09-27 21:48:411.媒体来源:
东森新闻
2.记者署名:
李羿璇
3.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夫偷吃女同事喊“宝剑未出鞘” 人妻怒告求偿5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一名钟姓人夫和妻子结婚十年,然而却与同单位张姓女同事发展婚外情,被妻子发现
三个月内多次相约进出摩铁、旅馆,甚至同游阿里山过夜,且两人调情讯息相当露骨,沈
姓人妻发现后愤而告上法院,日前高雄地院也对此案做出判决,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人夫
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判赔30万元。
判决指出,钟姓人夫与妻子于2010年结婚,育有两名子女。不料他利用与张姓女同事同处
一个职场之便,自2024年5月至8月间,密集相约至“函馆经典”、“花乡”等汽车旅馆及
饭店休息共9次,并曾同游阿里山过夜。
沈姓人妻愤而提告求偿50万元,并提出摩铁发票、火车票及大量LINE对话纪录作为证据,
揭露两人互传调情讯息,包含“宝剑没有出鞘”、“妳那个黑丝实在太诱人了”、“一直
都很紧致啊,超级,而且很好吃没啥味道”等咸湿对话,法院认为言词涉及性行为细节与
生理反应,显见双方关系亲密,超越一般同事往来。
审理过程中,张姓女同事坦承不伦事实,钟姓人夫则未出庭辩论,也未提出任何书状陈述
。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视为自认。法官认为,男女共同进出摩铁依社会常情即可推定
发生性行为,两人对话更显示有亲密互动,严重破坏婚姻圆满,构成侵害配偶权。
法官考量双方学历、收入与侵害程度,原认为精神慰抚金以40万元较为适当;惟沈姓人妻
已与张姓女同事以10万元达成调解,依连带债务法理,钟姓人夫应扣除该部分责任,最终
判决钟姓人夫赔偿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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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度诉字第 1693 号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4 年 09 月 19 日
裁判案由:损害赔偿
本院审酌原告业与被告结婚10余年,育有2名子女,被告利用在同一地方上班机会而与张
孟萍为不正常交往,且发生性行为,足以造成原告精神上痛苦;又原告二专毕业,担任老
师,月收入约2万3,000元,名下有2笔不动产;被告硕士毕业,年收入约50万元,名下有
汽车1辆等情,业据原告陈明在卷,并有被告户籍资料、两造税务电子闸门财产所得调件
明细表可佐(见审诉卷第53、79页、限阅卷),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40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