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沂讽隋棠 “有钱捐款没钱缴费”

楼主: bUnUd (小屁孩)   2025-09-24 23:15:03
陈沂讽隋棠“有钱捐款没钱缴费” 律师林智群回击:丑三还硬拗
2025-09-23 10:41嘘!星闻 编辑三月兔/综合报导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20661/9023222
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9/23/0/33199209.jpg
艺人隋棠近日遭爆料积欠台北市大直豪宅“大直杰座”管理费11万余元,遭管委会声请法
院支付命令,但因存证信函寄送地点不符,遭台北地院驳回。随后,隋棠也亲自发文还原
始末,强调积欠管理费并非无故不缴,而是因顶楼长年漏水未获修缮,只能自掏腰包修复
,并以“抵销管理费”作为消极抗议。
陈沂直指争议核心:法律上不能说抵销就抵销
然而,风波延烧,网红陈沂第一时间开酸隋棠,直言:“管理费还是要缴,不是妳说抵销
就抵销。”
陈沂认为,顶楼漏水修缮本是管委会的义务,隋棠自费维修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
她可以向管委会求偿,但前提是必须上法院获得“确定判决”,才能以判决金额来抵销管
理费。“在没有得到确定判决前,该缴的管理费还是要缴,不是妳说抵销就抵销的!”陈
沂强调,法律程序不容轻忽。
此外,她也对隋棠捐款百万的举动做出评论,直言这是“老哏情勒法”,最后更忍不住酸
说:“企图覆蓋一张慈善卡结束这个回合。捐款归捐款,妳管理费还是要缴。有钱捐款,
没钱缴管理费吗?”
律师林智群出手纠正陈沂
对此,律师林智群火速出面反驳,直指陈沂“搞错概念”。林智群解释,依照《民法》第
334条规定,只要是相同种类的债务(如金钱),即可主张抵销,并不需是同一契约的对
待给付。他更举例:“如果烤香肠阿北欠我6000元律师费,他也可以用现金抵,不需要提
供‘法律服务’来抵。”
随后,林智群更贴出判决内容,明确区分“同时履行抗辩”与“抵销”两者在法律上的不
同。他解释,同时履行抗辩需满足“对价关系”,而抵销则无此要件。他批评陈沂拿明朝
的剑斩清朝的官,用不相关的判决来佐证,质疑她“丑三了还硬拗”。
面对林智群的批评,陈沂接着拿出两份判决来反击。不料,林智群再次发文,进一步打脸
陈沂引述的判决,指出对方张冠李戴,不仅搞混“同时履行抗辩”与“抵销”两个不同法
条,甚至拿不存在或与案件无关的判决来当佐证。他不客气直言:“承认自己讲错很难吗
?三斤妳今天已经丑三了欸!妳这个程度难怪考不上。”
不过,也有网友声援陈沂的看法并留言表示:“因为管理费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所以
要遵守的约定。在法院判赔管委会应补偿我修缮项目金额之前,应该不能迳自不缴管理费
。”而陈沂也回应:“实务见解也是这样主张的,不能因为大楼不修缮就拒缴管理费。或
是自行修缮后直接说抵销,不缴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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