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南优良教师被控猥亵小学生 二审维持无罪原因曝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曾获校内优良教师的国小老师郑纪明,被女学生小花(化名)指
控20多次猥亵,且未通过测谎,台南地方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判处无罪,经台南地检署上诉
,近日二审仍维持原判。
检方上诉,认为一审取证不恰当。其一,社工施用的个案心理创伤评估量表属专业判断,
非单一指诉的派生资料,具补强力。其二,市府心理咨商摘要与医院精神鉴定指向受害创
伤反应,属独立佐证。其三,被告测谎对关键问题呈不实反应,应一并采信。一审对证据
取舍违背经验与论理,请求撤销原判发回更审。
二审台南高分院续引同学与教师证述,仅能证明早到与课间互动,无人目睹猥亵动作;教
室座位与遮蔽物配置,亦不利于长时间不被发现,难以支持检方版本。
在证据评价上,法院指出,被害人母亲与社工之转述属累积证据,与当事人自述同源,非
独立法定证据方法;社工使用的心理创伤量表、咨商摘要,也多建立在自述与事后观察,
欠缺可独立担保真实性的证据力。
医疗机构的精神鉴定并评估,被害人在事件揭露后,才出现部分创伤反应与适应困难,未
达创伤后压力疾患诊断,且难证明与被告行为存必然因果关联,难作补强之用。
至于测谎不实反应,受生理与情绪等因素影响,欠缺再现性,依现行实务仅得作为侦查参
考或弹劾供述,不足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学校性平事件调查最终认定不成立,其性
质仅供参酌,不拘束刑事审判。
合议庭综合判断,被害人指诉存在重大瑕疵,且全案欠缺与之不同来源、足资担保真实性
的补强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维持无罪,台南高分院裁定驳回检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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