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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es0001 (kkes0308)
2025-09-16 20:13:33※ 引述 《herewego》 之铭言:
: 台中女大生跪地求饶“遭乱刀砍死”!17岁凶嫌“还踹尸体一脚”呛唱K再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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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9/16 17:52
: 更新时间:2025/09/16 17:58
: 民视
: 社会中心/巫旻璇报导
:
: 台中市沙鹿区忠贞路今(16日)上午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凶杀案。一名颜姓女大学生与一
名
: 头戴安全帽的男子相约谈判,过程中男子情绪突然失控,竟掏出预藏的30公分长刀,朝女
子
: 猛砍,造成女子当场身亡,现场留下大面积血迹。警消人员接获报案后火速赶抵现场,随
即
: 展开追查,并于稍早在彰化某汽车旅馆内,将涉嫌行凶的17岁骆姓少年拘捕到案。
:
: 根据《CTWANT》报导,颜女与骆男疑似为情侣,但双方感情近来出现裂痕。骆男怀疑女方
“
: 脚踏两条船”,两人因此约出谈判,不料言语冲突愈演愈烈,骆男一时失控,竟抽出利刃
猛
: 攻颜女,他在短短44秒之间,竟朝颜女连挥31刀,冷血程度令人发指。
:
: 有路过的民众亲眼目击到整起过程,表示颜女当时惊慌失措,不断向骆男哭喊道歉,连声
哀
: 求“对不起、对不起”,希望能平息怒气。然而骆男情绪早已失控,完全听不进去,持刀
疯
: 狂乱砍,导致颜女全身血迹斑斑。她的左手更惨遭重创,仅剩皮肉连着骨头,场面极度血
腥
: ,据目击者提到,骆男在行凶后,甚至还踹了倒地不起的颜女一脚。另据《联合新闻网》
报
: 导,骆男案发后曾告诉老大,表示唱完KTV后就会投案,态度相当嚣张。
:
: 警方事后勘验发现,死者胸口、腹部、背部及手部皆有多处刀伤,初步推断致命伤应是胸
部
: 伤口。警方目前已查扣凶刀,并进一步厘清颜女生前的交往状况;稍早年仅17岁骆姓嫌犯
在
: 彰化某汽车旅馆内落网,案件细节仍待后续侦办与厘清。
: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916W0633
懒人包,不可能死刑
https://www.typd.gov.tw/index.php?catid=45&cid=1&id=16&action=view&pg=0#gsc.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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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少年犯罪可否处死刑?
不可处以死刑。
“无法律即无罪犯;无罪犯即无刑罚”乃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另我国刑法第1条亦规定:
“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亦同。”因
此,行为人是否犯罪,因从其行为是否该当刑法处罚之构成要件、且无任何阻却违法事由,
并具责任能力的情况之下方属犯罪,而所谓“责任能力”之具备,我国刑法规范是满18岁者
为完全责任能力人。
刑法规范考量未满18岁之人思考尚未成熟周密,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5条亦揭
示“未满18岁之人犯罪,不得处死刑。”有超过140个国家为其会员国;且“儿童权利公约
”第37条提到,对未满18岁人之犯罪行为,不得判处死刑或无释放可能之无期徒刑,并已有
190个国家成为该公约之会员国,可知对未满18岁之人不得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已成为国
际间之共识;本国立法者基于上开公约之精神及国际间之共识,乃修订刑法第63条:“未满
十八岁人或满八十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