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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看看今年八月廖震老师对于北检无限抗告的看法
[廖震老师时事评论] 北检的无限抗告侵害柯文哲的基本人权
重点: 北院与高院也许都只是想要顺利的完成“审理计画”,但是不是忘记羁押是侵害被
告的法律权利呢?
本片为8月上片,高院驳回被告提抗告,延长羁押至十月,说明了高院当时肯定北院的延
长羁押决定,来看看当时北院的裁决说了什么?
1. 7/21裁定柯文哲与应晓薇延押两个月并禁见
2. [观念厘清]法院对于强制处分的“裁决”,目的在于判断有没有实行羁押的“必要”
,并非认定有无犯罪的实体审判 => 被羁押不一定有罪,没被羁押不一定无罪,媒体整天
抹黑被羁押就是有罪是胡说八道
3. 所以一个刑事案件的重点应该是侦查中的羁押而不是审判中的羁押 => 侦查中的羁押
才能保存证据并起诉,但是柯文哲则是起诉后仍遭到长期羁押
4. 北院裁决柯文哲等涉犯贪污罪等,有逃亡的可能,这个理由重复多次,也就是黄国昌
常说的复制贴上
5. 法院审酌尚有证人未诘问完成,若放出柯文哲等人,则有可能透过权势影响证人证词
=> 实质影响力说,如果只是这个考量,那两人不到所有证人诘问完成都不可能出来了,
不合理
6. 但法院实际上在拟定“审理计画”,达到稳健的审理结果 => 意思是说,北院的目标
是完成案件审理,在完成前不要受到干扰(被告影响证人、或者北检抗告等等),所以北
院在裁决书上写“证人诘问完成时间可期”
7. [白话文] 北院的意思就是,拜托,本案很复杂,院方loading很大,你们不要来乱,
赶快让我按照我排的计画审理完成 => 意即让北院尽快完成证人诘问,发挥证人证词的“
证述价值”
8. 但是北院这种方式忽略了强制处分是刑诉法中最严重的手段,必须要做为最后的环节
来实施 => 羁押是侵害人权的方式
9. [观念厘清] 有些人会提许芷瑜未到案,所以要继续羁押。这并不符合强制处分的精神
,难道他永远不回来,柯文哲等人永远被羁押吗?因为羁押与否“不是有罪与否”,没定
谳就不应该无限羁押,不要忘记这个大原则
10. 所以院方审理计画的安排,能不能牺牲被告的正当法律权利,这才是本案的最大问题
11. 所以当北院想要好好审理本案,当然不想要有任何事情干扰(包含北检的无限抗告)
。同理,高院也不想在没看到齐全罪证的情况下让本案不断地拖下去,所以北院跟高院都
配合了北检?=> 没有人能知道,各位要自己观察
12. 人性的微光,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北院跟高院不要忘记被告的基本法律权利。审理
中的羁押与否,法院才是关键
13. 未来我国应好好检讨侦查中羁押与审判中羁押的制度,应敦促检察官尽早巩固证据再
起诉=> 北检不应该起诉后了还在找证据,还害柯文哲继续被羁押
以上资料来自廖震老师频道
押之呼吸拾贰の型,求刑28年?真的有无限抗告流吗?|#廖震谈时事 EP76
https://youtu.be/TeNWh_8WKSo?si=c-bl7avAQW2QgqZi
以上,心存善念,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