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红税”开征了!营业税先上路 课税

楼主: axxp (若水)   2025-09-11 15:45:09
“网红税”开征了!营业税先上路 课税方式一次看
中天 By 王鼎钧
财政部10日订定发布“个人经常性于网络发表创作或分享资讯课征营业税作业规范”,境内
网红符合在境内设有实体固定营业场所、具备营业牌号、雇用人员协助处理销售事宜或网络
销售额达营业税起征点,即应办理税籍登记。
YouTuber爱莉莎莎 Alisasa。(示意图/撷取自脸书影片)
财政部说明,境内网红符合以上四要件之一,即被定义为营业人,销售额依法课征1%(免
开发票、查定计算营业额)或5%(营业额20万元以上)营业税;至于所得税相关课征办法
,财政部目前尚在研议,将另行发布作业规范。
先前财政部对哪类网红须缴营业税没有具体规范,财政部表示,新办法即日生效,符合营业
人定义的网红不得再以执行业务或个人薪资所得来申报相关营业收入,各区国税局会加强查
核,明年6月底辅导期截止后,即会开罚。
依财政部定义,“网红”指经常于网络(包社群媒体、影音平台、线上媒体等)发表创作或
分享资讯的个人,授权平台利用其上传创作或资讯,播放广告或提供相关付费服务,平台则
自广告主或付费观众取得广告或订阅收入。
财政部本次是依网红、平台、广告主和观众等四个主要项目,再依境内、境外决定课税方式

其中境内网红指在境内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在境内有居所、所使用电脑设备或行动装置的安
装地在境内、使用行动装置连结手机号码国码为我国代码(886),或依相关资讯如银行帐
户、IP位址、SIM卡可判断为境内的自然人。
例如网红表演劳务,须透过付费或免付费观众收看行为,自平台取得分润的模式,课征营业
税除依劳务订约方(网红与平台)判断,还会检视收看及实际消费者(付费或免费观众),
若观众位于境内,相关分润即会被课营业税。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4bnbK3q7WP
还好爱莉莎莎定居杜拜,不然又要被课营业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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