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他情窦初开带小女友“转大人”吃官司 赔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5-09-11 10:09:43
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陈恩惠
3.完整新闻标题:
他情窦初开带小女友“转大人”吃官司 赔这个数换缓刑
4.完整新闻内文:
黄姓男子趁著当兵前,结识国中小萝莉,交往2个多月期间,多次在黄男住处偷尝禁果挨
告,桃园地院审结,依4次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应执行徒刑7月,缓刑3年期
间保护管束,赔偿小女友及其双亲共40万元,参加2次法治教育,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19岁的黄男趁著当兵前闲来无事,透过交友软件“探探”认识年仅15岁的
未成年少女,他明知道对方还是青少年,性观念尚未成熟,却仍然有意与她发生性行为。
双方自2024年8月起,直到同年10月底止,交往期间在自己位于桃园市某区的住处,与小
女友发生4次性行为,虽然小女友当时并未表示反对,但因她未满16岁,法律仍然禁止这
种行为。后经小女友双亲发现女儿偷尝禁果,气得向八德警分局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黄男与少女双方透过交友软件认识,自去年8月至10月的交往期间发生数
次超有谊关系,尽管少女当时并未表示反对,黄男也知道小女友的年龄,仍不得以“同意
”作为免责理由。
法院审酌,黄男犯后坦承犯行,与小女友及其双亲三方达成调解,愿意依约赔偿新台币40
万元,并无暴力或诱拐情节,且无前科,认定黄男具悔意,因此予以缓刑,同时要求黄男
于2年内参加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强化他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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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99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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