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dz (披低)
2025-09-09 15:20:56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林雅婷
3.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总图解放欲望拍谜片!“台湾臀后”惨了 检急发拘捕令
4.完整新闻内文:
自称“台湾臀后”的女网红涉嫌在高雄市立图书馆总馆拍摄不雅影片,引发譁然。高雄地
检署主动分案调查,检察官已指挥警方进行拘提与搜索行动,并将“台湾臀后”拘捕到案
说明。警方指出,行为若属实,恐违反《刑法》妨害风化罪,呼吁民众勿转传影片。
女网红“台湾臀后”拥51.2万粉丝
据悉,该女网红于社群平台“IG”拥有51.2万粉丝、“X平台”29.3万人追踪,累计影片
作品250部、图片近500张,网络知名度极高。近期她于高雄市立图书馆总馆疑似拍摄限制
级影片,并将片长13分14秒的作品以“图书馆女孩”为题上传至限定会员平台。影片内容
包含偷拍及在公共厕所的不雅行为,网络热议。
检急发拘捕令
高雄地检署于今日主动分案调查,检察官已指挥警方展开拘提及搜索行动,并将“台湾臀
后”拘捕到案说明。警方表示,正调阅相关影像,全力追查涉案人员,厘清事件经过并还
原事实。警方同时提醒,若于公共场所进行不雅行为,依《刑法》妨害风化罪,最重可处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者可加重处罚,呼吁民众勿下载或转传影片,以免触法。
高雄市立图书馆回应
高雄市立图书馆总馆强调,事件发生时未接获读者反映或巡查发现,但若属实,违反阅览
注意事项第25条,对此予以最严正谴责。图书馆目前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同时全面检视并
强化馆内监视系统及安全巡查机制,确保读者环境安全与阅读权利。
《TVBS》提醒您:
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
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给等行列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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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在公共厕所...太恶了吧...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