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quidbox (æ¨¹æžæ“ºæ“º)
2025-09-05 21:58:14这个判决其实对加害者蛮友善的
看了新闻觉得很怪,劳动能力减损29%,结果到65岁竟然只需要赔204万
204万除以0.29也才705万,也就是法院假设这个眼睛失能的国中生,
到65岁退休可能只能赚这705万
看了判决书 https://reurl.cc/OmDgWr
把关键计算公式那段请AI摘要如下:
原告丙○○事故发生时15岁,以月薪25,250元计算年薪87,870元为劳动能力损失基准,自
22岁至65岁依霍夫曼计算式折现后损失为2,046,762元,先请求一半102万3,381元,法院
予以准许。
https://reurl.cc/2Q3edX
再查霍夫曼计算
因为未来的钱先领,除一部份80万先领外,剩下以周年利率5%计算,
被告愈早付完对自己愈赚
但也许我不熟悉法庭过去判决,我自己觉得这个计算对受害者不利的部份:
一、人家根本还没出社会,但以111年度基本工资25250计,
等到人家出社会,基本工资早不知超过这水准多少了
二、未来的钱现在先领,有因通膨而折现,
却不在公式中假定基本工资会随通膨成长
具体说,法院是假定这受害者从22岁到65岁退休,只能领
25250元*12个月*0.29(劳动力减损)*23(年别单利5%第43年霍夫曼累计系数)
也就是这法庭判决假设的是,这个受害者即使身体健全劳动力没减损,
到65岁退休也只能创造月领25250元的劳动价值
三、以目前劳保基金财务状况,43年后的退休年龄怎么可能还是65岁?
这个2022年国中9年级学生,大约2025年满18,法庭估计他4年后的2029年会出社会
即使台湾这未来半世纪没被统一,而医疗水准不断提升
可以推论因为劳保压力,未来男性退休年龄很高机率会拉高到67岁甚至70岁
但这个法庭判决只算到65岁前的劳动力减损,没想管65岁之后
其实可以谈的还很多,
也许法庭实务本来就这样无奈,
但从结果来看,这个判决根本对原告来说根本亏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