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幕后/7000万保释金有筹足!柯文哲不愿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9-05 19:56:57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铭言:
: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 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遭羁押近1年,北院今(5日)裁定7000万交
: 保且须接受电子监控。此消息虽振奋民众党阵营,但到了傍晚,柯文哲透过律师团转达,
: 要再行深思;律师团也说,将在8日上午办理律见转达后,再行决定。据了解,保释金其
: 实都筹足,但柯家的钱实在没这么多,柯又不愿欠人情、欠钱,因此决定深考到下周;此
: 外,还要考量律师费、可能的加保金等,柯家非家财万贯,不可能无底线的投入金钱。
在谈下去之前,先回顾十二月二十九日时,台北地院刑事裁定内容:
一、柯文哲部分:
(一)柯文哲准予新台币柒仟万元保证金(含已提出之保证金新台币参仟万元)具保,并限
制住居于台北市○○区○○○○段○○巷○○○号四楼,并自民国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
日起限制出境、出海捌月,及应遵守下列事项:
1.接受如本裁定【附件】即本院执行科技设备监控命令书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
2.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
(二)如未能于民国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五时前具保,应予羁押。
三、应晓薇部分:
(一)应晓薇准予新台币参仟万元保证金(含已提出之保证金新台币壹仟伍佰万元)具保,
并限制住居于台北市○○区○○○道○段○○号,并自民国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起限
制出境、出海捌月,及应遵守下列事项:
1.接受如本裁定【附件】即本院执行科技设备监控命令书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
2.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
(二)如未能于民国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五时前具保,应予羁押。
本次的情况:
柯文哲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七千万元保证金后,应晓薇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三千万元
保证金后,均准予停止羁押,并均限制住居于居所地,并均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
出海八月,及均应遵守下列事项:
1.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
2.接受如本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
需强调的是,钱基本上不应是问题
除非要影射柯文哲及其近亲的资金,在扣除已经被扣押的资产后,不够雄厚,否则基本上
只是在等待时间验证结果而已
至于所提的内幕,可以推论的是:
一、为了我(即柯文哲),持续奔波劳碌、损耗精神,一点都不值得;而且就算成功重获
自由,也难保会因为被质疑公开串供,而再次执行羁押
二、就算司法有再多的不是,总也不能因而欠下人情债
虽然基本上应当要希望是想多了,可是在“司法迫害”的余音不断缠绕下,要重拾信心是
绝对不可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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