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柯文哲、应晓薇交保4大理由曝 检列

楼主: HisVol (他的体积)   2025-09-05 14:02:58
柯文哲、应晓薇交保4大理由曝 检列“橘子”逃亡应续押被打脸
ETTODAY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案,昨(4日)开庭调查在押被告柯文哲、应晓薇是否第4度延押,今随即裁定柯交保7000万元、应晓薇交保3000万元,待2人缴钱后,就会提解2人到北院办理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手续,并佩戴科技监控防逃设备,台北地检署表示,收到裁定书会研议是否抗告,北院也公布裁准交保理由。
本院114年度声字第2282号、114年度声字第2306号被告柯文哲等人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案件于114年9月5日裁定,兹说明结论及理由摘要如下:
壹、裁定结论
柯文哲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七千万元保证金后,应晓薇以自己名义提出新台币三千万元保证金后,均准予停止羁押,并均限制住居于居所地,并均自停止羁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应遵守下列事项: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⒉接受如本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
贰、理由摘要
一、被告柯文哲及应晓薇因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经本院听取检察官、辩护人、被告等人之意见后,并参酌卷内事证,认柯文哲、应晓薇犯罪嫌疑重大。斟酌被告2人所涉之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第2款、第3款,裁定被告2人于民国114年1月2日起执行羁押,并先后自同年4月2日、同年6月2日、同年8月2日起分别延长羁押2月,均禁止接见通信在案。 
二、本案密集开庭进行证人交互诘问程序,就与柯文哲涉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之待证事实密切相关之重要证人彭振声等人已于114年9月2日诘问完毕,与应晓薇涉案部分待证事实密切相关之重要证人陈佳敏、王尊侃等人亦于114年8月26日诘问完毕,本案与被告2人涉犯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相关事证已获相当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为灭证、串供之可行性与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三、检察官主张尚有证人待行诘问程序,在证人诘问完毕前,应仍有羁押之必要。然羁押既属干预人身自由最严重之强制手段,于审理中,自应参酌证人与待证事实之关联性,并随诉讼进度适时审视,不得仅为防杜勾串证人等缘由,遽认凡有其他证人尚未到庭进行交互诘问者,即有串证之虞,否则将有违宪法保障被告之对质诘问权,亦不符合比例原则。考量本案审理迄今,重要证人均已经过交互诘问,案情陷于晦暗不明的风险已大幅降低。复审酌其他尚未传唤到庭进行交互诘问之证人,均已于侦查中具结作证,要不能以其他证人尚未作证而认有继续羁押被告2人之必要。另됊N证人许芷瑜未到案部分,其参与处理财务之情节,有相关证人证述及对话纪录在卷,且其经检察官通缉中,能否缉获尚未可知,以证人许芷瑜未到案即认尚有羁押被告2人之必要性,亦难认符合比例原则。
四、综观全案卷证及诉讼进行程度,本院认柯文哲及应晓薇分别以自己名义提出相当之具保金额,应足以对其等形成足够之心理压力及拘束力,而可作为羁押之替代手段,以确保本案未来审理、执行程序之进行。另命被告2人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本院另审酌人权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维护,认同时使用如附件所示之科技监控设备,仍属适当且具必要性之保全方法,是被告2人应接受如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倘被告2人于停止羁押期间无故不遵期到庭、违反前揭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或违反本院所命其应遵守之科技먊奀接巨ⅱ窗A得为再执行羁押之事由,且经裁定准予具保后,法院仍应随时审酌个案情形,判断原具保之金额是否足以取代羁押处分,附此指明。
参、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江俊彦、陪席法官杨世贤、受命法官许芳瑜
肆、本案得抗告。
伍、本新闻稿内容如与裁定原本不一致者,以裁定原本内容为准。
附件
配戴监控设备之身体部位或装置监控设备之处所或物品
▓身体部位:受监控人之左脚
▓物品:电子脚镮、个案手机
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与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被控于京华城案涉犯图利、收贿等重罪,移审北院后,今年(2025年)1月2日起继续羁押禁见至今,连同侦办期间羁押天数,柯将满1年、应已逾1年。目前2人仍在第3次延押期间,表定下月(10月)1日到期。
合议庭昨开庭调查柯文哲、应晓薇有无第4度延押必要,同时处理2人的交保声请。一般预料较接近押期届满时才会裁定,今上午突传出风声,北院随即证实裁定柯、应2人交保,附加条件如同起诉移审交保条件,均包括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
此外,柯文哲与应晓薇交保期间须接受科技设备监控防逃,包括须在左脚佩戴电子脚镮,并持用法院配发个案手机每天定时自拍上传科控中心报到,与起诉移审交保时条件相同。
本案去年(2024年)12月26日起诉移审,北院合议庭2度裁准柯文哲、应晓薇与当时在押被告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柯的高中同学兼台北捷运公司前董事长李文宗交保,柯从3000万元提高到7000万元、应从1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沈从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李从1000万元增为2000万元,都被高院发回更裁,因此改裁定4人继续羁押禁见,
沈庆京、李文宗已于今年7月第2次延押期间,各交保1.8亿元与2000万元,附加条件与柯、应2人相同,沈是4人中唯一被提高保释金的被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05/30283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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