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检建议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

楼主: donkeyNew (老驴)   2025-09-04 13:23:14
※ 引述《cl3bp6 (来自97号世界)》之铭言:
: 检建议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是“司法奇观”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983086
: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收贿、图利、侵占、背信罪,审判中“第4押”押期到下月1日,台北
: 地院今提前召开羁押讯问庭,检方主张,柯创造“司法奇观”即人在看守所却以“科技突破
: 法律禁令”,于重要证人未全诘问完之前,应继续羁押禁见。
只许北检泄密给镜检,不许他人以柯文哲的名义发文,这才是司法奇观吧?
什么时候检察官说人违法不用引用法条? 他人以柯文哲名义发文违反了哪条法律?
现在的台湾是检察官说你违法就违法? 那北检涉嫌泄密怎么没有赶快全部羁押起来?
: 主任检察官林俊廷表示,柯文哲的答辩混淆“程序违法”与“实体违法”,京华城案公文程
: 序跑完并不等于合法;譬如:法院重金庭审理的案件,主管交办对公司不利益事项后,承办
: 人公文上签,仍发生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案;京华城案以都更项目违法取得20%容奖,实
: 质上却创造上百亿元不法利益,这才是检方起诉重点。
懒得说了,整天在那上百亿上百亿。
检察官难道不知道,有违法一元都不行,没违法上百亿都可以吗?
我们的检察官从头到尾只想利用"上百亿"这个耸动的标的来做诉求,
实际上到底哪里不合法又说不清楚,只会说"违法取得",
但其实检察官自己连京华城案实际适用哪条法律都不敢找第三方专家说明了,
对于认同自己法律见解的证词就采用,不认同的就装死跳过,
这就是司法为什么脆弱的原因,因为检察官对待证词居然这么偏颇,
整个调查根本就荒腔走板,经不起公民检验。
: 林俊廷说,每个市府公务员作证“当然会说依法办事”,却没有人敢说京华城获百亿利益合
: 法;柯参与3次便当会、与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密会后表示“要再研议”,不过,都委会删
: 掉12万0284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早定案且在诉讼“讼诉中为何研议?为何和解?”“不是驳
: 掉就好吗?”
有法条明确说诉讼中不能研议吗? 有法条说不能和解吗? 有法条说一定要驳回吗?
都没有,但检察官就是可以事后跟你说,没这样做就违法,
至于违了哪条法,检察官都不说,只说"违法",说你违法就违法。
而且每个公务员都作证说依法办事,然后我们的检察官直接认定这些公务员没说实话,
敢不敢把这些公务员全都起诉伪证罪? 不敢的话检察官凭啥说这些话?
: 林俊廷表示,时任都委会执秘刘秀玲对话称“游淑慧说的没错,120284早删了”,柯如果真
: 的对京华城案不解,又为何频频指示下属交办,柯对沈庆京的建议照单全收“那沈庆京当市
: 长就好了!”
: 林俊廷说,再依市府公务员张家绮、黄书宣对话,认为办京华城的案子“案子过了,就腥风
: 血雨”、“彭副不挡的话,我们怎么扛?”“我们答辩状写不完,柯快乐去选总统”,足证
: 柯文哲违法。
一样,偏颇采用证词,即使一堆公务员"在法庭上作证"都说合法,
然后对某几个人"不是在法庭上作证"说的话,却坚信不移,
这就是我们伟大的检察官逻辑,符合检察官法律见解的才采用,
即使一堆证人"在法庭上作证"说合法,检察官还是只采用"没在法庭上作证"的讯息。
: 检察官廖彦钧说,这次押期到10月1日前,还有沈庆京、应晓薇、柯办前主任李文宗、木可
: 前负责人李文娟未诘问,10月份重要证人另有都发局前局长黄景茂,黄在柯、沈2020年9月1
: 6日私会后,登录第2天为京华城案召开不公开晨会,黄又与应晓薇5次面谈,有必要藉黄查
: 证图利案情。
: 廖说,“工作簿”Excel档案有东森电视总裁张高祥、会计师范有伟,2人可厘清收贿事,而
: 立委黄珊珊与柯对话“威京小沈已给过,不要再找他”,黄珊珊作证与贪污、政治献金均相
: 关,加上应晓薇助理吴顺民与图利罪有关,柯有羁押必要,检方可配合法院诘问时间。
: 女检察官陈思荔表示,调查柯文哲“工作簿”Excel档案的内容,柯要感谢的人都是真,且
: 侦查检察官指控柯收的钱“每一笔都是对的”,当然“小沈1500”也是对的。
这位廖姓检察官的逻辑完全死去。
即使其他笔内容都对,也不代表小沈1500就是对的,
因为检方根本没办法证明以下两点
1. 这个档案在检方做证据保存前没有不相干人士碰过。
因为镜检早看过这个档案了,那代表一定有人先碰过这个档案。
2. 检察官没办法证明这个档案的每一笔都是同一个人做的,
开电脑的人使用相同ID编辑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谁能保证这个1500不是某个人随便乱打进去的?
检察官一直紧咬这1500,却对档案证据力置之不提,
叫大家要相信证据,但检察官的证据却都只停留在推论阶段,真的可笑。
然后廖还说有重要证人还没问,请问黄姓证人是最近才知道很重要吗?
前面安排了一堆不重要的证人,现在又说十月才要安排重要证人,
所以必须继续羁押,这完全就是检察官对无罪推定的被告人权侵害。
被告为何必须承担检察官安排证人顺序不当的后果而被迫限制人身自由?
检察官每次都一直说谁谁谁还没作证,但对六月只开庭寥寥几次绝口不提,
因为大热天被关在看守所的是被告,不是检察官,
所以检察官当然可以站着说话腰不疼,用同样的理由一直说要羁押人。
: 陈思荔表示,嘉义闻人陈盈助捐的300万元、“妙天”禅师捐的1000万元,柯都交予随行秘
: 书“橘子”许芷瑜去处理,案发前柯还指示“橘子”出国,柯如果交保后,难保不会与“橘
: 子”串证。
: 陈思荔说,柯文哲案已创造“司法奇观”,即柯是羁押禁见被告,柯的脸书却可在法院开庭
: 时同步PO出法庭活动、证据资料或诠释证据,柯并且常消费无关的当事人;她说,柯“以科
: 技突破法律的禁令”,显示柯开庭前后毫无法治意识,柯人在看守所况且如此,如交保后更
: 易压迫司法,建议羁押以维护审判空间。
检察官的起诉书从头到尾对"橘子"涉案程度绝口不提,
但当要继续羁押的时候又以此作为羁押理由,真的令人大开眼界。
最后检察官一直说柯文哲用脸书压迫司法,原来把法庭的逐字稿公开就是压迫司法,
难怪法界要一直阻止法庭直播,因为这样实在是太压迫司法了,对吧?
台湾的司法真的太脆弱了,居然只是公开逐字稿就能压迫司法,
我个人建议直接取消法庭旁听,这样才能永远杜绝压迫司法的行为,
不知陈姓检察官对这个建议是否表示认同呢?
天下第一检就这程度,这才真的让人对司法失去信心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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