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为什么无法推动删除?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5-09-04 01:08:37
※ 引述《fagotto (巴松)》之铭言:
: 前一阵子有关要删除现行民法对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权利
: 好像在网络上吵得很凶
: 想说现在很多夫妻都不生小孩
: 遗产却没有办法完全给另一半
^^^^^^^^^^^^^^^^^^^^^^^^
: 只能让自己的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遗产
^^^^^^^^^^^^^^^^^^^^^^^^^^^^^^^^^^
所以?
每个人的遗产,都是百分百自己或者与配偶赚来的?
父母遗产或者生前给子女的赠与的部分,通通没有?
另外,遗产法以外,还有扶养法:
*****
《民法》
第 四 编 亲属
第 五 章 扶养
第 1114 条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一、直系血亲相互间。
二、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
三、兄弟姊妹相互间。
四、家长家属相互间。
***
亲属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远不仅限于遗产继承,自己看到某条
法律不满意,就嚷嚷要把那条法律暗照自己意思修定,完全没有意识到,
不同法条之间彼此有关系,改动任何一条法律的任何部分,都可能牵涉到
其他法条的相关部分。
: 当时我想
: 既然不生小孩是主流
不生小孩是主流,所以?
所以生小孩的人活该必须听任法律给不生小孩的人修定?
: 这种提案应该会很快就会进入国会殿堂讨论
: 但是刚刚去搜寻
: 发现结果是未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线上连署都过不了
: 我想
: 大概这种提案根本就是少数人在吵
: 难道大多数的人觉得不生小孩的夫妻
: 财产由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
: 这种制度很合理吗?
怎样叫做合理?
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怎样才叫做合理?
自己占便宜的法条就大声鼓吹是合理的,
克予自己义务的法条就大声鼓譟是不合理的?
就像我国女权主义粪仔,大声疾呼女人和男人:
在职场上应该同工同酬
因为?
因为男女的天生差异不会造成工作能力的差异,所以报酬和负担应该平等。
奇怪咧!
军人也是一种职业,怎么《兵役法》规定,只有成年且健康条件合格男人有
义务服兵役的时候,我国女权粪仔没有跳出来吹喇叭说这是歧视我国女人的规
定?
甚至有些女人毫不羞耻的讥笑要求男女平等的男人没有担当,拿着这种过时
父权主义的歧视女人的观念,反过来歧视现在的男人?
: 还是大部分的台湾人觉得现行制度没什么不对呢?
你自己不是都提了?
连署要求废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人数不够?
为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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