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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C (花严)
2025-09-03 23:26:55民众党提修刑诉法删“串证羁押”前高检署主任检察官支持
自由 2025/09/03 13:27
〔记者林哲远/台北报导〕民众党立院党团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主张删除“勾串共犯或
证人”羁押原因,遭法务部、法界人士反对。前高检署主任检察官吕丁旺今日发声力挺民
众党修法,他强调台湾司法必须进步,不能再受旧时代威权体制遗毒所害,更不能再仅凭
拼凑的物证,被羁押取得的人证,构陷人入于罪,那是现代宪法人权的最大反动与讽刺。
民众党团指出,按现行《刑事诉讼法》条文,检方只需“臆测”被告“可能”勾串共犯或
证人,即可向法院声请羁押,完全违背宪法“无罪推定原则”与释字665号解释,严重侵
害人权。本党团已提出修法,明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可以“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做为
羁押理由,而要“无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体”事实足认为有逃亡或灭证之虞,才得声
请羁押。
民众党团续指,法务部与剑青检改却死抱着“有罪推定”、“押人取供”当作办案工具,
挑衅此修法没有法界人士支持;上周,台湾陪审团协会发出声明稿支持本党团,真理大学
法律系系主任吴景钦教授也公开痛批,检察官们的反对是死抱着“自白是证据之王”的落
后观念,只想着押人取供,拥护威权思想。
前高检署主任检察官吕丁旺今日向民众党团表达支持意见,吕丁旺认为,足认有湮灭、伪
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修正为“有具体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
证据之虞者”,与刑事诉讼人权现代化思潮暨刑事诉讼的变革趋势相符,殊值赞同。
吕丁旺说明,原规定“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的
立法背景,系在往昔“以自白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下的产物,二次战后,日本司法界
体察到,依自白办案,或者依赖供述证据,理所当然会造成众多的冤、假、错案,乃改采
“以物证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因此,所谓“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
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可以说是20世纪的遗毒。
吕丁旺补充,进入21世纪后,各种智慧型犯罪层出不穷,所讲究的是科技侦查与科学办案
,不能停留在以证人所说的话来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责。诉讼实务上,问问有办案经验的法
官、检察官,会发现没有那一个证人不说谎的,所以如果没有物证,仅凭人证,就要入人
于罪,那是现代宪法人权的最大反动。
吕认为,何况在未定罪之前,就要将一个不知是否有罪的人先关押几个月,卸除其刑事诉
讼的“防御权”,以“押人取供”来证明被告有罪,进而取代物证,蔑视“无罪推定原则
”的普世价值,原规定不修正,会一再的成为司法滥权、恣意关押的借口,之后,每一个
人,包括我们大家,都有可能成为此一不当法条的被害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65496
备注:
狗检︰不能滥权羁押很不方便
https://i.imgur.com/MBAlOeo.jpeg
也不要说证人说谎,狗检把自己的话塞到证人嘴里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