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认真 陈情转研议就是图利 的法理是什么?

楼主: CPer (CPer)   2025-09-03 13:44:25
首先 之前北检对图利的定义是要明知违法而为之
这次北检说“诉讼中案件若陈情转研议就是图利”
新闻上是说台北市府及所属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注意事项第九条第三款有规定,
诉讼中案件不得接受陈情 但彭振声说事前不知这法条
检察官用此法条说他图利他就认了
身为法盲查到的是这条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1226
台北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注意事项
九、人民陈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机关应通知陈情人依原法定程
序办理:
(一)检、警、调机关进行侦查中者。
(二)诉讼系属中或提起行政救济者。
(三)经判决或决定确定,或完成特定法定程序者。
我看这个只是"注意事项" 要通知依原法定程序办理就只有写这样为啥就变成图利了
行政的注意事项的细节这么多 怎么做都可能会有出错的时候
意思是只要公务员对民众案件SOP上有小瑕疵 都会变成图利吗
但最重要问题是明知违法而为之呢?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铭言:
: 我书读得少 所以想要认真请教
: 检察官说“陈情转研议就是图利” 这边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 虽然嫌犯听到这句话之后就认图利罪
: 但就我所知在“法律上”并没有这一条 也只有在办公室的作业要点有提醒“不宜”
: 所以“就是图利”的法理是什么呢?
: 有没有人可以教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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