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jos (lks)
2025-08-30 21:22:40因为兄弟姐妹是第三顺位
第三顺位能继承代表父母挂光了
那这夫或妻一定死在他父母后
经历过继承他父母遗产手续
现在既然无后
那该方死后财产一部份回流回去
天经地义
继承本意本就是家族血统延续遗泽
※ 引述《fagotto (巴松)》之铭言:
: 前一阵子有关要删除现行民法对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权利
: 好像在网络上吵得很凶
: 想说现在很多夫妻都不生小孩
: 遗产却没有办法完全给另一半
: 只能让自己的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遗产
: 当时我想
: 既然不生小孩是主流
: 这种提案应该会很快就会进入国会殿堂讨论
: 但是刚刚去搜寻
: 发现结果是未成案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 线上连署都过不了
: 我想
: 大概这种提案根本就是少数人在吵
: 难道大多数的人觉得不生小孩的夫妻
: 财产由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分配
: 这种制度很合理吗?
: 还是大部分的台湾人觉得现行制度没什么不对呢?
: 有八卦吗??
: 谢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