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mm (Anubis)
2025-08-30 13:08:23文中陈椒华有一个错误的重点,
他去看公务人员有没有去协助,
这个是不对的陈述。
公务人员也是人,
哪有什么公务人员就要包山包海的道理?
公务人员应该成立紧急灾害情报中心做必要行政管制跟资源调度。
有灾害开口合约的包商,
依照调度去救灾,这是有偿的。
公务人员 aka 政府,
在有限资源下,做轻重缓急的判别,
进行灾后处理。
但是,
干你娘,这管制哪里包含了言论?
我在山顶看到了土石流往山下100m冲,
我他妈警告山脚500m的人快逃,
谁知道土石流50m就停了。
然后干你娘我就被告了是这样吗?
民进党dpp政府,
是一群靠着知法玩法的法匠恶棍(ex巧虎岛律师团),加上传播媒体诈骗专家(ex 旧潮流、废言会)组成的诈骗集团,实质背离民主法治精神,剥夺言论自由。
一票,都不要投给诈骗的人。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铭言:
: 台南市政府黄伟哲大市长控告我违反灾害防救法,前日我收到警察局通知书。我打电话询问
: 承办警官我违反何法条? 得到答案是违反灾害防救法第53条第3项。
: 我查了灾害防救法第53条第3项的修法背景(108年5月22日三读),修法理由主要是灾害期
: 间若有“假通报”或“散播不实灾害讯息”,将严重干扰防救灾运作,误导人民避难与政府
: 调度,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因此增订第53条第2~4项,明确处罚:假通报(行政罚锾);散
: 播灾害谣言或不实灾害讯息(刑责,最重3年/100万元罚金);致人死亡或重伤(加重处罚
: ,最高无期徒刑)。
: 我并没有“散播不实灾害讯息”,也没有严重干扰防救灾运作,更没有误导人民避难与政府
: 调度,也没有引发社会恐慌,无法理解黄伟哲身为大市长,动用警察办我违反这法条的用意
: 为何。
: 我在7月6日丹娜丝台风过后约2星期,看到灾区仍有许多灾民的屋顶无人协助盖帆布,也问
: 了灾区的朋友,他们没有看到台南市公务人员去协助,才发文质疑黄大市长。
: 我的发文动机是看到灾民受苦而感到难过,主要是质疑黄大市长的指挥有问题? 并非散播不
: 实灾害讯息”,也没有任何干扰防救灾运作的行为,也非误导人民进行避难与影响政府调度
: ,并无引发社会恐慌。
: 9月我会去台南市警察局说明,对于承办警官,我要说声辛苦您们了,对于这种滥诉,还要
: 劳烦您们于百忙之中来处理,实在对您们很抱歉,辛苦了!
: https://i.imgur.com/wXyR0D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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