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bo (shark)
2025-08-27 18:15:38Google很好用,AI很方便。
https://assembly.gov.taipei/
台北市申请使用道路是这个网站,法规依据是“集会游行法”及“台北市申请使用道路集
会要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6
规定得很清楚,“集会、游行不得在左列地区及其周边范围举行”,所以这个路权申请自
始就不可能得到许可,既然从没申请到路权,又哪有“后来”被取消的问题?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31449
请看第1条“为使本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以下简称新工处)核发集会游行法第九条第一
项第三款规定之集会处所使用道路同意文件”,最终决定权不在中正二分局,而是在新工
处。
再请看第4条,申请时就要先缴保证金,如果审核不通过,保证金退还。所以会以为“缴
了保证金=申请获得许可”的人,不是蠢到看不懂规定,就是故意说谎。
最后请看第6条,“申请人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济”,所以可向上级机关“台北
市政府工务局”提起申复,或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诉愿,如果想偷懒点,欢迎拨打1999
市民热线,市府相关单位会尽快作出回复,要不试试市府是会回复“新工处不受本府管辖
”还是回复“新工处系依法判断”?
所以,是谁说谎?是谁民粹?又是谁在故意挑起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