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沈富雄称“败类、没廉耻、脸皮厚”陈时奋

楼主: Lsamia (samia)   2025-08-26 14:28:35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沈富雄称“败类、没廉耻、脸皮厚” 陈时奋提告求偿200万二度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5/08/26 13:57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旅美教授陈时奋(笔名翁达瑞),不满前立委沈富雄在节目上
讨论高嘉瑜性骚事件时,故意发表“翁瑞达是知识份子的败类、没有廉耻、脸皮厚”等言
论损害其名誉,提告公然侮辱罪并求偿200万元,刑事部分已判无罪确定,民事方面,士
林地院认为沈用语虽粗鄙、不雅,仍属言论自由范畴,判陈败诉;陈不服上诉,高等法院
今判决驳回。可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沈富雄指陈时奋“败类”等话,足使一般人认为陈品德败坏、行为恶劣、
缺乏羞耻心,使陈的社会评价遭到贬损,其名誉权确实遭到侵害,但沈的评论与公共利益
有关,应属合理评论而得阻却违法,因此仍判陈败诉。
陈时奋主张,他曾上脸书发文呼吁高嘉瑜,应为其爆料民进党性骚扰事件暗藏惊人黑数的
言论负责,否则民进党应处理其抹黑行为的贴文,后来沈富雄在前年6月6日上节目讨论高
嘉瑜性骚事件时,故意发表“这个翁达瑞,这个知识分子的败类”、“那个没有廉耻,脸
皮厚的学者叫翁达瑞”等话。
陈时奋指沈富雄的言论已逾越善意发表言论的范畴,应不受言论自由的保障,沈所为是对
他进行抽象谩骂及情绪性的人身攻击,使他社会评价受到贬损,提出刑事的公然侮辱罪告
诉,并求偿200万元、登报道歉以回复其名誉。刑事部分,沈已获判无罪确定。
士林地院民事庭审理时,沈富雄指出,陈时奋对此事提告公然侮辱罪,已判他无罪确定。
沈认为,他发表的言论虽然粗鄙,却有一定的脉络,且攸关公共事务,应受到言论自由的
保障,何况相关言论未使陈时奋的声望、名誉受到贬损,应不构成侵害其名誉权。
士院认为,沈富雄发表言论的背景是因为两人都属我国政治界的意见领袖,都享有相当关
注与影响力,并分别透过脸书公开贴文或上节目公开发言的方式,各自对性骚事件发表意
见,且依言论前后文与发表的时空脉络可知,沈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意见,公开回应陈时奋
的贴文,代表沈的言论有其合理脉络,并非恣意谩骂。
士院认定,沈的用语虽粗鄙、不雅,但在这个脉络下,尚未超过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范围
,且言论具公众讨论特质,可受公评,属言论自由应受保障,判陈败诉。全案上诉高等法
院。
高院认定沈批评陈的言论虽不留情面,且令陈难堪,但沈的评论与公共利益有关,应属合
理评论而得阻却违法,今仍判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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