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制图恐吓京华城案检察官侦结起诉2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8-25 10:12:39
※ 引述《st210113 (会飞的猪不稀奇)》之铭言:
: 记者刘松霖/综合报导
: 工程师戴瑞甯、前护理师林惠珠,涉嫌制图恐吓京华城案24名司法官,台北地检署今日侦查
: 终结,以《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第41条的非法蒐集及
: 利用个人资料等罪嫌起诉,并对戴瑞甯求刑7个月、对林惠珠求刑6个月。至于林惠珠的周姓
: 男友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补充简要犯罪事实(案号:一一四年侦字第二五六零零号),供参:
一、戴○甯长期关注京华城相关案件(下称京华城案)之侦查、审理事项,于不详时间、
地点,以设备连结互联网登入脸书网页,创立“迷因台式民主”之脸书粉丝专页(下称
“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长期蒐集侦办、审理京华城案之司法人员照片,作为“迷
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文章图档编排、设计之用。
(一)嗣戴○甯因不满京华城案侦办、审理过程及该案被告彭○声配偶于民国一一四年七月
一日发生坠楼身亡经媒体报导之新闻事件(下称坠楼新闻事件),竟意图损害他人之利益
,基于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及恐吓危害安全等犯意,非法利用本署检察官江○谕
、林○言、黄○珺、郭○钰、姜○志、唐○庆、黄○儒、陈○瑾、廖○钧、林○廷、陈○
荔等人(下称本案十一名检察官)照片,并于一一四年七月二日零时十四分许,在其位于
新北市汐止区之居所,以设备连结互联网,依“血迹”、“喷溅”等关键字搜寻相关图
示,透过制图软件编排、设计,制作含有本案十一名检察官职称、姓名及照片后制合成图
(照片上沾有血迹图示,照片上方载明“记住他们的名字跟脸”等文字而传达加害上开检
察官生命、身体、自由之意思,下称本案合成图),再于附表编号一所示之时间,于上址
居所,上传附表编号一所示之不实文字及本案合成图至“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散布
加害本案十一名检察官之生命、身体、自由及名誉,令渠等浏览后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
安全,并足生损害本案十一名检察官之名誉权及公正执行职务形象(妨害名誉部分,均未
据告诉)。
(二)承上,同日戴○甯因不满刊登上开文章之举遭网友非议,竟意图损害他人之利益,基
于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之犯意,非法利用承审京华城案之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许○
瑜、江○彦、杨○贤等三名法官(下称本案三名法官)之照片,透过制图软件编排、设计
,于附表编号二所示之时间,在其上址居所,上传附表编号二所示之文字及图示至“迷因
台式民主”粉丝专页,足生损害本案三名法官之名誉权及公正执行职务形象(妨害名誉部
分,均未据告诉)。
二、林○珠为“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之追踪者,其亦对于坠楼新闻事件感到愤慨,竟
意图损害他人之利益,基于煽惑他人犯罪、恐吓危害他人安全、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
资料等犯意,先于不详时间、地点,自“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下载本案合成图,于附
表编号三所示之时间,在其位于台中市北屯区之居所,使用不知情之周○炫所申请之网络
,以“rosteree881”帐号(暱称“Mayday1990”)登入社群平台“Threads”,上传附表
编号三所示之文字及本案合成图,用以表示欲加害本案十一名检察官生命、身体、自由,
及煽惑不特定大众对本案十一名检察官为恐吓或伤害等犯罪行为,令渠等心生畏惧,致生
危害于安全,足生损害于本案十一名检察官之利益。
具体求刑:
审酌被告戴○甯、林○珠所为,显已造成司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内心巨大压力及人身安全疑
虑,严重挑战司法威信,除本案告诉人及被害人外,在社会上更造成民众惴惴不安,甚引
起模仿效应,危害社会秩序甚钜,恶性非轻,并考量渠等犯罪情节、前科素行、教育程度
、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建请法院量处被告戴○甯有期徒刑七月以上之刑度,被告林○珠
有期徒刑六月之刑度,以资惩儆。
附表:
一:
刊登时间:一一四年七月二日上午零时二十二分许
刊登网页:“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
刊登内容:
“听说这些人今天在法庭上听到彭妻的死讯,轻蔑的不屑一顾。好像离开世界的只是一只
蚊子#记住他们的脸”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合成图
二:
刊登时间:一一四年七月三日上午零时三十三分许
刊登网页:“迷因台式民主”粉丝专页
刊登内容:
“又有人跑来挑衅我叫我有种不要删文,还有人在留言版贴新闻,说北检已经火速分案侦
办上篇北检照片+洒了点番茄酱的文是在暗示我涉及恐吓?原来公布司法官的照片会涉及
恐吓?是类似这样吗?又找到了一位找了你好久的法官 杨○贤#记住他们的名字跟脸”
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三位法官职称、姓名及照片后制合成图(照片上方载明“京华
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等文字)
三:
刊登时间:一一四年七月二日上午零时二十九分许
刊登网页:社群平台“Threads”网页
刊登内容:
“命债命还”等文字,文字下方刊登本案合成图
*顺带一提,周○炫部分,侦办所用案由是“妨害秩序等”
: 搜集网络上公开的资讯整理成一张图
: 求刑7个月
: 司改真的大成功
: 司法真的大独立
: 司法真的有够脆弱,贴几张媒体公开过的照片就会影响司法威信
: 侦结起诉以后还有可能继续押到死
但更奇妙的是,恰巧就在第二波大罢免结束后,才落案起诉
时间点可能会有费解的地方,且难免会引发政治遐想
再加上如果两个月内不能侦结,依法必须在九月初前决定是要延长羁押或准许交保,因此
似乎不能说来得“刚刚好”...
至于在他们没被羁押的情况下,是否有权投罢免票,现阶段暂且不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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