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察官、法院、监察机关都站在某一种政治立场,
甚至配合肃清异己,那就代表制度上的“制衡”失灵了。
(例如“羁押先行、再找证据”、“滥用国安或侦查权力”),
在程序正义上都是极严重的问题。
那到底该怎么改变?
1.加强“检察官评鉴制度”与透明化
根本就只是作作样子
2.改革羁押制度:让法院更有实质审查权
法院也是自己人,没屁用
3. 强化国会与民间对司法的监督
连直播都档,应该也很难监督
4.媒体与舆论压力是最后的防线
媒体也是自己人
5.司法独立与检察官去政治化
说笑吧? 跪舔升官比较香
如果检察官制度分明有很大问题
好像也没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