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5-08-13 16:55:02※ 引述《sunkim (反对东海岸设立风电)》之铭言:
: 欸,那个台亚风能,人家乡亲都抗议也不同意在台东设风电,你们还自言自语躲人群说“
: 完成法定程序,已沟通”
对此,业者的说法虽然政治不正确,但是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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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估法》
第 8 条
前条审查结论认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之虞,应继续进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者,开发单
位应办理下列事项:
一、将环境影响说明书分送有关机关。
二、将环境影响说明书于开发场所附近适当地点陈列或揭示,其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三、于新闻纸刊载开发单位之名称、开发场所、审查结论及环境影响说明书陈列或揭示地
点。
开发单位应于前项陈列或揭示期满后,举行公开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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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就是完成上面第 8 条第 2 项规定的法律要件
: 可是在影片中,你们退到会场外面,讲一堆话,这样叫沟通??已完成程序?
: (有兴趣的人可看脸书8/12的直播影片,33:15)
是的,厂商的法定程序已经完成。
: 郭部长,你不是说过地方不支持,不会同意不会通过东部设风电吗?怎台亚风能还继续推
: 案,那么急着,是想赶快设立好,让“台电采购电力”吗?
上面那段是对冥禁党的郭部长提出政治诉求,但是郭部长没有义务接受。
(绝大多数)政务官对自己上级负责而不对民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