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jos (lks)
2025-08-10 16:31:58我怎么看都没有问题啊
这条就铁窃盗
1.当事人仅表示不愿追究
2.窃盗为公诉罪
阿干
那就代表这个女的非经当事人同意
手机拿起来钱就转下去了
这不是窃盗是啥?
难不成还能有第二种可能噢
这女的再怎么认为他跟王男有多好
显然王男就不是这样认为嘛...
想凹回去说简单也很简单
男方认两个关系密切
只是对方用钱、转钱没先告知
造成误会
确认后没有任何问题
这条就没了
结果王男表示啥
“不愿再追究...”
噗,那女方就死翘翘啦
不愿再追究跟我同意你转钱
差十万八千里
男方这样表述
那就没什么冤屈不冤屈了...稳死的
31岁了还干警察
拜托脑子清醒一点好吗
再来退学是行政处分
只要理由适用显无违误
后面她窃盗是不是会被起诉、判刑
都不会改变行政处份合法性
就这个案子而言
破口只有一个...王男
你说不动他变更口供
那打到哪里去都一样der
窃盗=>符合校规中退学条款
gg
※ 引述《kikiki37 (441)》之铭言:
: 遭控窃盗被警大退学!女警含冤自戕亡 父母悲愤“求偿3元”吞败
: ETtoday新闻云
: 记者郭玗洁/桃园报导
: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一名梁姓女警,去年在官田区运动公园开枪自戕身亡,现场虽
: 未留下遗书,但爆出梁女在警大期间,因被投诉偷窃友人财物,遭警大勒令退学,梁女认
: 为自己非常冤屈,为捍卫清白,自费聘请律师与警大进行诉讼,然而最终结果还没出来,
: 便举枪自尽。梁女父母也对警大提告,控诉警大侵害梁女父母的名誉权、其他人格法益及
: 侵害梁女生命权,象征性求偿3元。不过桃园地院认为,警大处分和梁女身亡没有相当因
: 果关系,判警大免赔。
: 据了解,梁姓女警在2022年9月考上警察大学国境学系研究所就读,警大因接到检举,认
: 为梁女在校内就读期间,触犯校规偷窃他人物品,在2023年12月25日决议将她勒令退学,
: 梁女退学后回原任职单位服务,在2024年3月31日开枪自戕身亡。
: 梁女父母表示,警大认定梁女偷窃财物,导致大家认为梁女父母教养出窃盗犯,损害他们
: 的名誉,事后警大接受媒体采访,仍坚称处分合法,导致社会大众都认为梁女是小偷,不
: 仅污辱往生者,也让遗族难堪,对警大就侵害梁女父母的名誉权、侵害父母对梁女思慕之
: 人格法益,及侵害梁女生命权部分,各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共求偿3元,并要求警大
: 将审判书刊登在校内网站及布告栏3个月。
: 庭审时,警大表示,他们在梁女遭检举窃盗后,即召开训育委员会,调查后认定梁女有窃
: 盗事实,并勒令退学,梁女不服提出申诉遭驳回,梁女再向内政部提起诉愿,但因梁女身
: 亡,所以诉愿不受理。但警大在调查、处理程序及决议相关流程,都没有违法或不当之处
: ,且梁女身亡,和被勒令退学,也没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 法官认为,梁女遭处分后举枪自戕身亡,固然令人遗憾,然而一般人遭退学处分时,并不
: 会因而自杀,且梁女在案发时已成年,更曾任职警察工作数年,心智应已有相当成熟度、
: 承受度,具有排解内心压力之能力,而该退学处分经梁女提起诉愿仍尚未确定,日后仍有
: 被撤销的可能,难认一般人处于相同情境下,就一定会选择自杀,梁女举枪自杀的举动,
: 确实违反一般经验法则,并非警大所能预测,因此梁女的死和遭警大处分,并没有相当因
: 果关系。
: 法官指出,当时警大核定的处分未经撤销,在媒体采访下,警大宣称违规惩处案处理过程
: 严谨且合法,只是在表达自己的见解立场,并没有侵害梁女父母对女儿的敬爱追慕之人格
: 法益,判警大免赔,梁女父母败诉。可上诉。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10/3012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