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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73 (煞气der法师)
2025-08-06 07:13:111.媒体来源:自由社会
2.记者署名:刘咏韵
3.完整新闻标题:摆脱债务枷锁!单亲妈独撑家计遭173万压顶 北院裁准更生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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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认定邱女确有债务无力清偿,准许进入更生程序。(资料照)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面对高达173万元债务压力,于统一超商担任店员、独自抚养
孩子与年迈父亲的邱姓单亲母亲,向法院声请债务更生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认定
其确有债务无力清偿,准许进入更生程序,借由法律途径重建经济生活,摆脱债务枷锁。
北院审理指出,邱女因生活困难,去年向法院声请债务清理调解,但协商未果,其所负无
担保及无优先权的债务本金、利息,总额为173万9890元,扣除名下保险解约金约13万
2389元后,仍有超过160万元债务待清偿。
北院调查,邱女目前月收入为3万5330元,需支应自身生活费2万280元,另独力扶养一名
仍在就学的未成年子女及年逾七旬、无稳定收入的父亲,每月支出扶养费分别为8000元及
5000元,扣除后每月仅余约2050元可用于还债。依此金额计算,清偿完全部债务需耗时逾
65年,显见邱女确已无法以现有条件正常履行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认定邱女为“消费者”身分时,虽发现她曾挂名担任小吃店负责人,
但因店面月营业额平均未逾20万元,仍符合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适用标准。
北院认为,债务人对已届清偿期之债务有不能清偿之虞,无驳回更生声请的法定事由,遂
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第11条等规定,裁定其自114年8月4日下午4时起,开始更生程
序,并指派司法事务官协助后续处理。
北院提醒,债务人后续仍须提出一份具实践可能、足以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或经法院认
定为公允的更生方案,方能免于程序最终转为清算,呼吁债务人审慎拟定未来财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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