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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e103 (hibernation)
2025-08-05 11:32:34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田中贵
3.完整新闻标题:
33岁人夫师恋11岁女童!交往11年未成年性交 他被重判上诉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为人师表理应照顾学生,不应以权谋私!但新加坡1名已婚小学男教师,于33岁时与11岁女
学生偷偷交往,发展出相差逾20岁的“师生恋”,畸恋更长达11年。狼师在“小女友”未成
年时已经与性交,案件直至女生的姊姊发现后才曝光。男教师被告后被判刑14年2个月,他
刑期间不服上诉,又辩称与受害人是情侣关系,但法官强调这段畸恋并非爱情,反而是儿童
性剥削,所以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畸恋长达11年 未成年发生关系
当地媒体于今年7月报导,男被告案发时33岁,当时已经结婚,并在1间小学教书,有份教导
该名11岁女学生,但2人从2006年9月开始“交往”,畸恋长达11年,双方2007年已有亲密行
为,男被告甚至在女生未满16岁时就和她发生关系。
被告被判入狱14年2个月
直到2017年6月13日,受害人胞姊从其手机找到3段影片,内容是受害人披露遇到感情上问题
,打算和被告分手,但苦于无法和其他人透露心事,同时担心被告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
而惹祸,其姊姊揭发事件,案件才因而被揭发。男被告被控8项罪名,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
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案件经审理后,被判入狱14年2个月。
服刑期间不服上诉
被告和受害人目前分别52岁和31岁,相信其中1人今年未过生日,被告最近针对刑罚提出上
诉,被告声称没有胁迫受害人或施压,2人是情侣关系,受害人在这段感情中扮演主导角色
。
法官︰不是爱情,反是剥削
但高等法院法官不接纳被告口供,反而认定被告为了逃避责任,所以对受害者进行人格攻击
,法官更强调,2人相差超过20岁,认为这段畸恋并非爱情,被告理应保护和栽培受害人,
但他为了达到目的,选择滥用职权犯罪,进行儿童性剥削,刑罚没有过重,因而驳回其上诉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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