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陆人定居弃陆护照修正预告!在野质疑“宪

楼主: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25-08-05 01:09:52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黄婉婷、李成荫、林铭翰
3.完整新闻标题:
陆人定居弃陆护照修正预告!在野质疑“宪法不认的护照怎注销”
4.完整新闻内文:
配合赖清德总统针对中国威胁提出的十七项因应策略,内政部近日已完成相关办法修正预
告,未来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应备文件除了丧失大陆地区户籍证明公证书
外,并应缴附未申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证明的公证书。
目前该办法的预告期已结束,内政部蒐整意见后将另行公告上路时间。
但此举引发在野党质疑。国民党立委陈玉珍表示,内政部自己违法违宪,现在“宪法增修
条文就是“一中两区”的架构,要怎么放弃我国宪法上不承认国家的护照?陆委会应该站
出来把两岸关系处理好,这事不算内政部重要的业务,现在却只想着台独,对台湾很不好
。民众党立委林国成认为,不要令人感觉在针对陆配,“不要因为个人喜好,误了两岸关
系最基本的人权,我认为民进党政府要三思。”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当然支持这项作法,内政部修改相关办法,是基于国
安需求下的强化管理,补足过去的缺漏;规定清楚后,相信在台的中国人士不会无所适从

赖总统今年三月举行“凝聚反并吞共识,因应中国统战渗透”国安高层会议,针对台湾当
前面对的五大国安及统战威胁,提出十七项因应策略,包括原籍中国人士申请来台定居,
应确实依照台湾法律放弃中国户籍与护照,不能兼具双重身分。
内政部日前预告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卅
条、第卅一修正草案,明定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在台定居,应提出丧失大陆地区户籍及未申
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中国护照证明的公证书。
修正草案指出,这是参考陆委会相关函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指的“原籍”,是指不能
保有大陆地区人民身分,包含在大陆设有户籍、领用大陆地区护照等足以表彰具大陆地区
人民身分的证明,避免实务上存在大陆地区人民于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户籍后,仍申领
持用大陆地区护照,造成两岸身分认定混乱,因此配合将“丧失原籍证明”修正为“丧失
大陆地区户籍及未申领持用或已放弃(注销)大陆地区护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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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3940/8917631
6.备注:
大罢免大失败只好找陆配弱势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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