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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HK (耳机)
2025-08-04 20:50:31※ 引述《yokann (我怕练太壮)》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
: 2.记者署名: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男大生无套嘿咻国中女友“搞出人命” 法官这原因判4年缓刑
: 4.完整新闻内文:
: 詹姓男大学生在网上认识国中三年级女生,并多次诱导对方拍摄性影像,甚至未戴保险套
: 即于国小的男厕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引诱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
: 、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年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另
: 法官考量詹男已与女方父亲达成和解,因此判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
: 判决指出,詹男于2023年6月14日起透过通讯软件Messenger及Instagram,结识当时仍就
: 读国中三年级的A女后密集交谈,期间多次传讯“没看过好奇心使我作祟”、“那我要看
: 你洗澡”、“好想找你电爱但感觉会被你拒绝”、“特别累还摸摸也没跟我讲”、“那请
: 问你有拍没”等语情勒对方拍摄性影像。
: 同年10月间某日傍晚,詹男趁著A女毕业旅行前来台北之际,邀约A女于西门町见面,随后
: 再将她带往附近国小的男公厕内,未戴保险套即与A女发生性关系。直至11月底,A女在家
: 人的陪同下就医检查时,惊见已怀有胚胎,全案因此曝光。
: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詹男身为成年男子,明知A女未满18岁,尚就读国中三年级,却为满
: 足一己私欲,引诱对方拍摄性影像,以手机拍摄其胸部、性器及自慰过程等身体隐私部位
: 供其观览,已严重影响A女身心健康,并与对方发生性行为,所为甚属不该。
: 法官审酌,詹男仍就读大学,兼职从事外送员、月收入约1万6千元等情状,并考量A女父
: 亲亦指詹男年纪尚轻,若已知悔改愿意给予缓刑机会,因此依引诱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
: 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年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
: 年,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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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32004
: 6.备注:
: 和解金额似乎没有公开,不过有和解的话判缓刑应该是没毛病的
: 不过现在真的风气蛮特别的...
刚想骂说这男的都大学了只能骗国中生喔
然后发现我跟我老婆差了5岁
然后我读大一的时候他确实才国三
恶男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