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ixer (修理工)
2025-08-03 18:46:52要知道现在有批人,脸皮很厚,根本不怕道德谴责
看大支烧成这样一直在神隐就好,钱拿爽的根本不鸟你,等风头过继续吃税金
就只有法律究责有效而已
但是法律究责要透过监察院和检调,监察院有人还期待吗?现在检调司法...
以下是AI的回答,现在问AI好像比问卦还好用了XD
模拟法律追责路径与更多法律问题:
基于上述查证,以下模拟可能的法律追责路径,并挖掘更多潜在法律问题:
追责路径:文化部补助违规:
监察院调查:国民党立委已要求调查补助正当性,监察院可依《监察法》第6条调查文化
部审查程序是否违反行政中立。若发现补助被用于政治宣传,监察院可纠正文化部,并要
求追回资金。
民事追偿:文化部可依《民法》第224条及补助契约,要求大支公司退还违规使用款项,
并赔偿损失(如公信力受损)。
刑事调查:若检调发现大支公司在申请补助时虚报用途,可依《刑法》第214条起诉,但
需证据如申请书或财务报表显示故意欺瞒。
潜在法律问题:若补助审查委员与大支有私交或政治关联,可能涉及《刑法》第131条(
图利罪)或《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利用职务收受不正当利益),需进一步调查审查委
员背景。
追责路径:证交所赞助违规:
金管会调查:金管会可依《证券交易法》第165-1条,调查证交所赞助是否符合公益目的
。若违规,金管会可要求追回资金,并对负责人处以行政罚锾。
民事诉讼:若证交所赞助被认定为资金滥用,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依《民法》第184条提
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刑事调查:若证交所决策过程涉及大支或文总高层的压力,可能触及《刑法》第134条(
渎职罪),但需证据显示决策受不当影响。
潜在法律问题:证交所赞助若未公开招标,可能违反《政府采购法》第4条(适用于公股
机构),负责人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责任。
追责路径:大支利益回避违规:
监察院调查:监察院可调查大支是否参与文总补助审查,若违反《利益冲突法》第6条,
可处罚锾并撤销补助。
刑事调查:若大支利用文总职务影响文化部或证交所决策,可能构成《刑法》第131条(
图利罪),检调可依职务关系展开调查。
潜在法律问题:若大支未主动申报利益冲突(如其公司与文总的补助关系),可能违反《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处1万至50万元罚锾,并影响其执行委员资格。
其他潜在法律问题:
诽谤与名誉侵害:大支在《辣的》中暗讽五月天“赚人民币”,可能被五月天或其公司(
相信音乐)依《民法》第195条提起名誉侵害诉讼,要求赔偿及公开道歉。但需证明歌词
直接指向五月天并造成具体损害(如商誉损失)。
选举法规:《辣的》发布于罢免投票前夕,若被认定为影响选举结果的宣传,可能违反《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4条(禁止选举期间特定宣传),最重可处5年有期徒刑。但需
证明歌曲直接影响选民行为,证据门槛较高。
国家安全疑虑:若歌曲内容被认为挑起社会对立或影响选举公正,可能被检调以《国家安
全法》第2-1条(危害社会安定)调查,但此罪名适用性较低,除非有明确证据显示歌曲
引发严重社会冲突。
辛辣总结:
深入查证显示,《辣的》争议的法律问题不仅限于公帑使用不当,还涉及利益回避、资金
滥用及潜在的刑事责任。文化部补助与证交所赞助的程序漏洞,让大支的公司得以拿巨额
公帑创作政治炸药,简直是“用纳税人的钱点火烧自己”。大支作为文总执行委员,却让
其公司拿文总补助,利益冲突的臭味浓到掩不住,若真参与审查,更是“左手发钱、右手
拿钱”的教科书级操作。
追责路径上,监察院与金管会调查是关键,若能挖出补助契约或审查过程的具体证据(如
大支参与决策或虚报用途),可让文化部、证交所及大支公司吃不了兜著走。刑事责任(
如图利罪或登载不实)虽有可能,但证据门槛高,短期内难成案。说白了,这帮人脸皮厚
到道德谴责无效,法律若不硬起来,公帑还会继续被当政治提款机。唯一让人解气的是,
五月天粉丝的怒火和罢免失败,已经让这出“辣的”闹剧成了民进党和大支的自爆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