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台美谈判一定有“法律文件” 双方代

楼主: hawick (刺猬哲学)   2025-08-02 01:32:33
解决的方式很简单
只要跟川普说好投资美国的金额
全部换算成关税的比例
从基础15%加上去
这样就不算是政府支出不必受立法院监督
至于因为增加比例导致获利受损的产业
政府再另外编列预算补贴
这笔钱立法院也不敢挡
因为直接关系到从业者的选票
这样换个名义把钱送给美国
对台美等于是双赢的局面
※ 引述《ozjucka (JACK)》之铭言:
: 根据《条约缔结法》第三条条文规范
: 与外国或国际组织所缔结之条约或协定,涉及下列事项之一者,应提请立法院审议通过后
: ,始得生效:
: 一、变更国土。
: 二、主权让与、承认或放弃。
: 三、缔结同盟或承认交战状态。
: 四、重大财政负担。
: 五、重大政治影响。
: 六、与人民权利义务有重大关系。
: 七、其他依法应提请立法院同意者。
: 中分龟头政府真的如传言要投资美国NT$12兆
: 相当台湾3年税收的决议
: 是跳不过国会追认的,加上犬罢兔也失败了
: 无法硬干
: 难怪今天开口要在野支持
: 有没有卦?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