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停车场臂栏重击颈椎 女骑士终身失能/台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5-07-28 08:19:24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停车场臂栏重击颈椎 女骑士终身失能/台大新竹分院判国赔559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柯姓女子六年前骑机车到新竹台大分院停车场时,被降下的臂栏重击颈椎,终身无工作能
力、无法自理生活,新竹地院法官计算院方应赔偿一一一八万元,然因当时柯女跟车太近
,没等臂栏完成每次升降后依序进出,本身也需负一半责任,最后判国赔五五九万元。
现年四十三岁的柯女说,二○一九年七月廿二日骑车进出新竹台大分院机车停车场,行经
闸道口时,臂栏降下重击颈椎,院方急诊后通知须转至医学中心处理,事故后复健至今,
均无好转迹象,无法自行如厕、无法蹲坐,双脚更持续性发麻,拇指酸麻致无法移动,且
脖子无法转动等永久性无法治愈之伤害。
事后林口长庚医院确定诊断柯女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终身无工作能力,
生活自理困难、需人扶助。柯女向院方诉请国赔其工作损失、劳动能力减损与看护费用以
及精神慰抚金,合计一二一六万元。
院方表示,事故发生是因为柯女与前车跟车太近,在前车进入,臂栏将降下时,柯女即进
入才会“被勾到”,并非设施有瑕疵,要求驳回柯女之诉。
法官调查认为,臂栏于车辆通过时,无法确实灵敏侦测感应升起,致柯女骑车通过时遭砸
伤,而柯女跟车太近,未待臂栏完成每次升降后依序进出,同为事故发生原因,因此双方
应各负一半过失责任。
法官审酌事故系院方就公共设施设置管理有欠缺,致柯女终身失能,身心上自受有相当程
度痛苦,计算应赔一一一八万元,过失相抵后,判院方需赔偿五五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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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除非第一次去自动感应停车场,不然应该都不会跟太近吧...
机器的感应没这么厉害,我都要等他确实降下才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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