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黄国芳
3.完整新闻标题:
男遭铐在树上洗劫财物 嘉检以强盗罪起诉情侣档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25日电)陈姓男子不满谢姓男子联络其女友,去年12月间指使
女友邀谢男出面,将谢男以手铐铐在树上,并持西瓜刀恫吓,抢走其现金、手机。嘉义地
检署侦结,依强盗罪嫌起诉情侣2人。
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28岁陈男、32岁安姓女子为情侣,陈男因不满谢男联系安女,于去
年12月17日深夜,指使安女邀约谢男至嘉义市一家速食店碰面。谢男不疑有他赴约,安女
则驾车搭载陈男至速食店,并邀谢男上车,隔天凌晨将谢男带至嘉义县赤兰溪堤防边。
嘉检表示,3人在车内,陈男取出手铐铐住谢男的单手,将他拉下车并铐在堤防边的树上
。陈男指使安女从后车厢取出长约30公分西瓜刀,恫吓谢男交出手机、金融卡及新台币
3100元现金,并胁迫谢男告知手机密码,查看与安女的对话纪录。
事后陈男解开谢男手铐,并胁迫其趴在地上往前看,随后陈男与安女驾车离去。谢男脱身
后报警,警方于同年12月20日,查获陈男与安女。警方查扣谢男手机、金融卡及作案用手
铐、西瓜刀,所抢现金已花用殆尽。
嘉检表示,陈男于警讯时坦承犯行,但侦查中辩称“我没拿钱、金融卡我没印象”等语;
安女同样于警讯时坦承犯案,在侦查中则辩称“我没拿钱、只拿金融卡及手机,我们没抢
谢男东西,只是在吓他而已”。
嘉检说,除了谢男指诉外,还有其手部遭手铐铐住的痕迹,以及作案车辆行动轨迹、相关
监视器画面等,以佐证陈男、安女2人涉及强盗罪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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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谢男超倒楣,“不疑有他”赴约搭车的结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