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一审也还没有判刑。
所以也不是犯罪,
为什么可以剥夺基本人权 ?
因为小弟是法盲,问一下AI,应该还是可以投票。这种公开资料,六法全书等等,AI判断
很准。
以下资讯来自ChatGPT 4.1:
在台湾,被羁押禁见的人通常还是拥有投票权的,但实际能否行使这个权利,会受到一些
程序上的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7条以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条,只要是中华民国国民
,年满20岁(总统、副总统选举则为年满20岁),未受褫夺公权的人,原则上都有选举权
。
而“羁押”与“禁见”本身并不等同于褫夺公权。
褫夺公权的定义
只有法院判决褫夺公权,例如某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才会丧失投票权。
单纯的羁押(还没判刑确定),甚至是已经定罪但没有褫夺公权者,法律上都仍保有选举
权。
实务上能否投票?
虽然法律赋予权利,但羁押禁见的受刑人,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自行到投票所投票
。
目前台湾选举并没有“监狱内设投票所”或“通讯投票”等制度,因此实务上这些人很难
真正参与投票。
结论
法律上有投票权(只要没被褫夺公权)。
实际上很难行使投票权(因为没办法离开羁押场所去投票)。
如果需要相关法条或实务案例,可以再告诉我!